保山市昌宁县2013年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2013-06-16来源:昌宁县人民政府

根据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关于2013年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规定和要求,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昌宁县2013年教师公开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特岗教师招聘

(一)招聘岗位(110个)

1. 初中岗位(77个)

语文11个,数学11个,英语8个,物理4个,化学4个,生物4个,政治4个,历史5个,地理4个,音乐6个,体育6个,美术6个,信息技术4个。

2. 小学岗位(33个)

语文5个,数学5个,英语5个,音乐5个,体育5个,美术5个,信息技术3个。

(二)招聘对象

1. 初中岗位

(1)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取得教师资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周岁(1983年6月16日后出生)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 小学岗位

(1)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取得教师资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周岁(1983年6月16日后出生)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3)近三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1. 政治合格、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好。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为人师表,志愿服务农村基层教育。

2. 报考英语、音乐、体育、美术四个学科教师的,必须专业对口;报考其他科目的按对应专业报考,没有对应专业的,按相近专业报考。

3. 身体条件符合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规定要求。

4. 普通话水平应达到《〈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相应标准要求,并取得相应等级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5. 取得教师资格或教师资格“两学”考试合格证,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且服务期满的志愿者、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全日制硕士及以上毕业研究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二、县招小学教师招聘

(一)招聘岗位(76个)

语文21个,数学13个,英语11个,音乐7个,体育8个,美术6个,信息技术5个,学前教育5个。

县招小学教师除学前教育岗位外,全部面向本县代课教师招聘。若特岗教师招聘不足,剩余特岗教师岗位根据以上县招小学教师岗位设置情况,按比例增加到县招小学教师相应科目岗位。

(二)招聘对象

1. 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师范类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2013年3月28日前本县学校在册且现仍在岗、年龄在35周岁(1978年6月16日后出生)以下的代课教师。

2. 具有教师资格证、2013年3月28日前本县学校在册且现仍在岗、年龄未达到法定退休(男1953年6月16日后出生,女1958年6月16日后出生)的代课教师。

3. 报考学前教育岗位的,必须是近三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学前教育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2013年3月28日前本县学校在册在岗、具有学前教育专业中师及以上学历的代课教师。

(三)招聘条件

1. 政治合格、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好。在校代课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为人师表,志愿服务农村基层教育。

2. 报考英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学前教育六个学科教师的,必须专业对口;报考其他科目的按对应专业报考,没有对应专业的,按相近专业报考。

3. 身体条件符合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规定要求。

三、特岗教师和县招小学教师招聘相关事宜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提交材料要求

1. 现场报名时间:2013年6月17日—6月21日(报名以现场报名为准)。

2. 现场报名地点:昌宁县教育局人事股。

3. 报名报岗要求:每位报考者只能任选特岗教师或县招小学教师中的1个岗位报考。

4. 报名时需提交材料

(1)《2013年云南省特岗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应届毕业生填写的《2013年云南省特岗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由所在学校院系审查盖章;往届毕业生填写的《2013年云南省特岗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由工作单位或个人档案托管单位审查盖章,现场报名时提交)。《2013年云南省特岗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由报考人员在云南教育网(http://www.ynjy.cn)下载。

(2)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未领到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可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暂代,但在领取准考证时,须交验毕业证)。

(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4)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两学”考试合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5)免冠半寸半身近照1张。

(6)代课教师由代课学校出具证明材料1份。

(7)应聘考生应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和材料,如有隐瞒有关问题或提供虚假信息及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报考资格,且二年内不得报考教师,所造成的损失及责任由应聘考生自己承担。

(二)准考证发放

1. 准考证发放时间:2013年7月17日—7月18日。

2. 准考证发放地点:昌宁县教育局人事股。

(三)笔试

1. 笔试时间:2013年7月20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2. 笔试地点:昌宁县第三中学。

3. 笔试组织:全省统一命题制卷,统一考试时间,统一阅卷,考务工作由县教师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

4. 笔试内容:笔试命题范围和内容为《云南省特岗教师招聘考试大纲》,命题体现实施素质教育要求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方向,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专业知识水平和能力。笔试为分学科闭卷考试。考试科目分为两个类别:应聘小学特岗教师分语文(学前教育岗位笔试内容为小学语文)、数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7个学科;应聘初中特岗教师分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13个学科。初中、小学分学科使用不同试卷。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80分为报考学科的专业基础知识,20分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知识。

(四)加分条件

对2011年10月底以前在本县在册在岗的代课教师实行加分照顾,代课每满1年教龄加0.5分。

(五)面试、体检和聘用

1. 面试。笔试结束后,组织面试。面试前需对考生个人信息进行复审,如证件材料与报名信息不符的,则取消面试资格。面试由昌宁县教师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面试办法另行制定),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当场评分,面试满分为100分。

2. 体检。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笔试分数+代课加分+面试分数)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并将情况报送上级核准后,组织体检。

3. 聘用。考核、体检、政审合格后,向社会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无疑义的办理聘用手续。县招小学教师由县人社局报市人社局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特岗教师经省教厅审核确定后由县教育局与应聘教师签订《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合同书》,聘期三年,与县招教师享受同等待遇。对聘用人员实行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三年考核合格、自愿在本地学校从事农村基层教育工作的,报县、市人社部门批准后,纳入国家正式在编教师管理。特岗教师在聘用期内不得报考国家公务员和研究生,不得调动到非“特岗计划”设岗单位。

四、工作纪律

1. 教师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认真执行特岗教师招聘和事业单位招聘相关规定。

2. 教师的招聘工作由县纪检监察机关全程参与监督,同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严肃查处违规违纪和违法行为,如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

本公告由昌宁县教师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75—7130786

特此公告

昌宁县教师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201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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