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洱源县2013年特岗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2013-06-15来源:洱源县教育局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2013年中央特岗计划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和《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2012年修订)》以及《大理州2013年公开招聘特岗教师公告》精神,现将我县2013年特岗教师招聘考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小学教师15个岗位,具体岗位设置及学历要求如下:

单位 合计 语文 数学
小计 本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小计 本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炼铁 5 3 2 1 2 2  
乔后 5 3 2 1 2 1 1
西山 5 2 1 1 3 2 1
合计 15 8 5 3 7 5 2

二、考试有关要求

(一)报名

1. 招聘对象(面向全国招聘)

(1)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近三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

(3)取得教师资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周岁(1983年6月16日以后出生)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招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为人师表,志愿服务农村基层教育;

(2)符合服务岗位要求,应聘学科教师要求毕业证书上所学专业与申请服务岗位学科一致;

(3)身体条件符合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规定要求,并能适应设岗地区工作、生活环境条件;

(4)往届生具有教师资格证书,应届生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5)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且服务期满的志愿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6)全日制硕士及以上毕业研究生,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考核录用;

(7)在岗特岗教师或国家在职在编公职人员不得参加特岗教师招聘考试。

3.报名要求

应聘毕业生在云南省教育网(http://www.ynjy.cn)下载《2013年云南省特岗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填写一式2份;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院系审查盖章,往届毕业生由个人档案所在单位或托管单位审查盖章;于现场报名时提交。

报名以到现场报名为准,接受资格审查和信息采集。时间为2013年6月17日8:00-6月23日17:00,过期不予受理。报名地点:洱源县教育局人事股。

现场报名所需材料:1张免冠半寸半身近照(准考证用)和身份证、毕业证(未领到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可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暂代)、教师资格证(应届生提交教师资格证办理证明,并注明申请任教学科、普通话等级证、教心学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已盖章的报名登记表2份。考生如隐瞒有关问题或提供虚假信息及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报考资格,且2年内不得报考特岗教师,所造成的损失及责任均由本人承担。

(二)准考证发放

发放时间:2013年7月18日—19日。

发放地点:洱源县教育局人事股。

(三)笔试

1.总体安排

笔试实行全省统一命题制卷、统一考试时间、统一阅卷。

2.笔试内容

笔试命题范围和内容为《云南省特岗教师招聘考试大纲》,命题体现实施素质教育要求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方向,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专业知识水平和能力。笔试为分学科闭卷考试。考试科目分小学语文、数学2个学科,分学科使用不同试卷。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80分为报考学科的专业基础知识,20分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知识。

3.笔试时间及地点:

2013年7月20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笔试地点:玉湖初级中学。

4、考务管理

(1 )考场要求。笔试参照现行高考有关要求组织执行,实行单人单桌,每个考场不超过30人。严肃考风考纪,考试违纪者按高考违规违纪处理办法处置。

(2)需查分者,在接到考试成绩5日内到县教育局人事股登记后,报省特岗办进行统一查分。

(四)面试、体检

1、面试。笔试结束后,分岗位和学科确定最低分数控制线(笔试成绩达到相同专业所有考试人员平均分的百分之八十及以上为笔试成绩最低分数控制线),按笔试从高到低,以1:1.2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学科面试人员,面试前将对毕业生个人信息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是对毕业生所持证件材料的再次审查,如审查出资格不符人员,取消面试资格,从岗位笔试成绩在最低控制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采取分学科说课的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分数加笔试分数等于总成绩。

2、体检和聘用。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数与分学科岗位设置数的比例为1∶1。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洱源县教育局网站向社会公布。未按要求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及因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的,按总成绩依次递补,如递补对象出现并列,则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三、聘用上岗。体检合格后,向社会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无检举即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合同书》。录用工作结束后,不再进行补录。考生在接到录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教育局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录用资格,并处5年禁考的处罚。对新聘用的特岗教师,组织岗前培训并安排上岗,按照国家教育部教师〔2006〕2号文件精神兑现工资。

四、今后有关招聘信息,请登录洱源县教育局网站查看,不再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洱源县教育局

2013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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