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选调生)面试公告
2013-06-15来源:河池人才网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广西壮族自治区2013年考试录用选调生简章》的有关规定,现将河池市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选调生)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

(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的广西2013年度录用公务员(选调生)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即:

1、报考设区市级以下招录机关职位的合格分数线为: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不低于90分(含照顾加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单科成绩不低于40分;

2、报考少数民族、艰苦边远地区招录机关(指少数民族自治县、民族乡,49个国家和自治区扶贫开发重点县)职位和政法机关基层法医、狱医、理化、护理等紧缺职位的合格分数线为: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不低于80分(含照顾加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单科成绩不低于35分;

3、报考选调生的合格分数线为: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不低于100分(含照顾加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单科成绩不低于45分。

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规定的1∶3比例,确定张菲麟等1911名考生为进入面试(名单见附件1、2),其中,进行专业笔试人员的笔试合格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合格成绩(含照顾加分)+专业笔试成绩。

(二)面试资格复审及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地点

时间:2013年6月17日至6月2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地点:公务员(选调生)资格审查复审的地点为各招录机关(具体地点见《广西壮族自治区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广西壮族自治区2013年考试录用选调生简章》的职位计划表“邮寄材料单位及地址”栏),即报考河池市市直机关公务员职位的到各市直机关进行面试资格复审,报考各县(市、区)机关公务员职位的到各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进行面试资格复审,报考选调生职位的到中共河池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进行资格审查复审。

报考市直单位的考生将资格审查到招录机关进行面试资格复审,报考县(市、区)、乡镇单位的考生到报考单位所在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面试资格复审,报考选调生职位的考生到河池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进行面试资格复审。

(三)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所需提供的材料原件

1、报考公务员职位考生须提供的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4)报名登记表;

(5)户口薄或相关户籍证明(大专学历或非普通高校毕业生的人员、报考有户籍要求职位的人员);

(6)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报考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职位的人员须提供);

(7)经服务单位审核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应届高校毕业生考生无需提供);

(8)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2、报考选调生职位考生须提供的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3)经相关部门审核盖章的《2013年广西选调生报名表》;

(4)经毕业学校审核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服务基层项目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

(5)经服务单位审核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应届高校毕业生考生无需提供);

(6)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3、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考生须提供证明服务时间或服务期满的材料:

(1)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和“城区和街道党建工作组织员”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

(2)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自治区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服务证书”(如服务期未满但服务时间满2年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3)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统一制作、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4)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考生须携带上述有关证件、材料原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考生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信息不实的,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本次面试资格;考生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给予其取消本次面试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在资格复审阶段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应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则上,2013年7月31日前,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仍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者,作为自动放弃录用处理。在职的报考人员,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资格审查机关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

(四)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

1、2013年6月22日上午8:30(星期六):报考选调生、河池市市直机关、金城江区、宜州市、环江县、天峨县职位;

2、2013年6月23日上午8:30(星期天):报考罗城县、南丹县、东兰县、巴马县、凤山县、都安县、大化县职位。

面试地点:河池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新校区(河池市金城江区城西大道河池市体育馆旁),可乘1路、2路公交车到“区政府”站下车。

(五)面试的组织管理

面试严格实行考官、考生、工作人员三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工作人员通过抽签确定工作考场,考官通过分类抽签确定面试考场,考生通过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

面试考官组由7人组成,设主考官1名,考官6名。面试考官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全市公务员面试考官库中统一选派产生,面试考官持有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颁发的面试考官资格证书。主考官由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担任,另外6名考官构成:组织部门考官1名、人社部门考官1名、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考官1名、市直部门考官1名,其他部门考官2名。

面试工作组由监督员1名、计时员1名、计分员1名、核分员1名、摄像员1名、引导员1名、候考室监考员2名组成。面试工作组成员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市直机关和金城江区区直机关统一选派产生,其中监督员由纪委监察部门人员担任。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考生和考场工作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不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酌情按扣3—5分处理。

对每个考场配备录像设备,全程记录每个考场的面试情况。

(六)面试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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