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上海理工大学艺术类招生章程
2013-06-09来源:上海理工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

一、招生计划

2013年我校在全国招收艺术类考生225名,具体招收计划以当地省级招办公布为准。

二、报名、考试

凡报考上海理工大学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其专业成绩均采用当地省级统考成绩。有关专业统考事宜请关注当地省级招办公布的相关信息。

三、录取原则

1. 文、理兼收,录取时文理考生按合成总分统一排序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分,若当地省级招办另有规定,以当地招办规定为准。

2. 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均应达到2013年当地报考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资格线以上。

3. 在投档范围内,录取时以合成总分为录取依据;根据德智体全面考核,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合成总分=(专业统考满分÷高考文化满分)×高考文化投档成绩+专业统考成绩

其中:专业统考满分及高考文化满分依据各省市实际情况,高考文化投档成绩不含校内加分。

如当地省级招办对合成总分另有统一规定,以当地规定为准。

4. 学校将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试,对弄虚作假者作不予注册和退档处理。

四、监督、咨询

1. 为做好2013年艺术类的招生录取工作,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招生监察小组,坚持公平、公正的录取原则,集体讨论决定招生中的重大问题。

2. 学校地址:上海市军工路516号

咨询电话:021-55270799

监督电话:021- 55270716

学校网址:www.usst.edu.cn

招生网址:zhaoban.uss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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