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南宁市选聘大学生村官资格复审/面试考察及体检公告
2013-06-08来源:南宁党建网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印发〈2013年广西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方案〉的通知》(桂组通字〔2013〕27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13年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现将2013年南宁市选聘大学生村官资格复审、面试考察及体检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和面试考察对象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公布的2013年南宁市选聘大学生村官面试考察入围人选名单,确定黄叶飞等591人为资格复审和面试对象,具体名单详见广西毕业生就业网(www.gxbys.com)《2013年广西面向全国选聘大学生村官面试考察入围人选名单》公布的南宁市面试考察人选名单(含笔试进入和免笔试进入)。

二、资格复审及面试时间、地点

(一)资格复审

1.复审时间:2013年6月13-15日8:30-12:00,15:00-18:00;

2.复审地点:中共南宁市委组织部办公楼5楼508、509办公室(南宁市新民路65号,可乘坐14路、17路、38路、62路公交车至新民公园路口站下车,步行至中共南宁市委组织部)。

(二)面试安排

1.面试时间:2013年6月22日(星期六)全天。(7:20报到并进行验证抽签,7:50未报到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8:00正式开始面试。

2.面试地点:中共南宁市委党校(南宁市大学西路166号,可乘坐58路、804路公交车到市委党校站下车)。

三、资格复审所需提供的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

(二)毕业证、学位证和工作证,应届毕业生尚未领到毕业证、学位证的,需学校出具证明并携带学生证;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需提供党员证,无党员证的,须提供组织关系所在地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情况相关证明材料;

(三)笔试准考证原件;

(四)非中共党员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中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还需提供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相关证明材料;

(五)考生登录广西毕业生就业网打印《2013年广西选聘大学生村官报名登记表》,填写院(系)鉴定栏,应届毕业生由院校盖章,往届毕业生由现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村(居)委会、档案托管部门盖章,参加广西组织的“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需由服务地组织部门审核盖章;

(六)若政策规定需单位同意才能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考生携带上述有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按规定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考生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提交的材料与报名信息不符的,导致影响资格审查结果,按规定认定为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相关责任由考生承担;考生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面试方式

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以及分析、判断、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五、考察方式

主要审查考生填写报名登记表所提供院(系)、单位或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村(居)委会、档案托管部门的鉴定(盖章)。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及考察情况,按照“三个优先”(中共党员优先、涉农专业优先、回原籍任职优先)的原则和人员构成中党员比例、性别比例的指导性计划,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聘对象。

六、组织体检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人员参试情况,按照不低于选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一)体检时间

2013年6月29日,上午7:00开始体检。

(二)体检注意事项

请考生在面试结束后务必保持手机畅通。体检前几日要注意饮食清淡,戒烟戒酒,体检当日早晨空腹,注意不要熬夜。

七、考生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经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参加面试,未按时报到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考生未按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选聘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面试、体检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请考生安排好行程,并注意安全。

联系人:梁基明、唐娟娟 联系电话:2630378、2812371

附件:2013年南宁市入围大学生村官面试名单详情参考:http://www.nndj.gov.cn/templet/default/djxx_news.jsp?id=194000

中共南宁市委组织部

2013年6月7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广西壮族自治区大学生村官选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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