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鞍山市总工会公开遴选公务员报考人员资历评价量化评分表
2013-06-06来源: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
项目 量化分值 赋分合计 最高得分 备 注
合 计   100  
学 历   10  
博士研究生 10分
硕士研究生 7分
大学本科 5分
工作经历   20 1、工作经历是指公务员在机关(参公单位)的工作年限。
2、在机关(参公单位)工作3年即得基础分。
5年以上 20分
3-5年 15分
基础分 10分
任职年限   40 1、任职年限是指在机关(参公单位)的任职经历,不含企事业单位的任职经历。 2、符合机关(参公单位)工作3年的,即得基础分。有任领导职务经历的在此基础上累计加分。
任副科级领导职务1年加10分
任副科级非领导职务1年加5分
基础分 25分
考核奖劢   30 1、奖励是指在机关(参公单位)获得的奖励。
2、机关(参公单位)公务员历年年度考核均称职即得基础分。获奖人员在此基础上累计加分。
二等功及以上奖励一次加10分
连续三年优秀等次(三等功)
加7分
优秀等次(嘉奖)一次加2分
基础分 20分
注:赋分合计不得超过最高得分,超过最高得分不继续累加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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