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2013年春季高中专教师资格证已可领取
2013-06-06来源:衡阳市党政门户网站

日前,记者自市教育局获悉,2013年春季报名申请教师资格在衡阳市政务中心教育局窗口现场确认合格,且又在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合格的申请人员可于6月3日至6月28日,至衡阳市政务中心教育局窗口领取2013年春季高中(中专)教师资格证。

领证当日,合格人员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现场确认的受理凭证。代领者还须出示被代领人有效身份证。单位统一领取的,则要经办人带上被代领人有效身份证和单位证明领取教师资格证。

据悉,此次领取证件包括教师资格证书一本、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格存档材料一份。市教育局相关人士提醒,领证人领证签字并核对证书的信息无误后方可离开。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格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若教师资格证书遗失或损坏,必须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格原件材料到发证机关申请补办,否则不予受理,需妥善保管。衡阳市政务中心教育局窗口联系电话:8810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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