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合肥市庐阳区公开招选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面试资格复审公告
2013-06-06来源:合肥市人事考试网

按照《合肥市庐阳区2013年公开招(选)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公告》规定,现将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其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教师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如下:

http://www.hfrc.net/click.php?id=3908

二、招聘教师面试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时间:2013年6月9日(星期日)上午8:00—11:30中小学岗位;下午2:30—5:00幼儿园岗位

地点:合肥市庐阳中学实验楼一楼报告厅(固镇路78号,蒙城北路与固镇路交叉口往西100米,可以乘坐15、109、126、155路车)。

三、资格复审须知事项

1、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携带网上打印的报名表、笔试准考证。(应届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毕业生提供毕业证或《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教师资格证正在办理的,必须提供发证部门的证明材料(须注明教师资格层次、学科及发证时间)。

2、若本人不能亲自前来办理,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但必须由考生本人向委托人提供书面委托书、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及其他按要求需要提供的证书,被委托人需携带个人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3、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现场办理面试确认手续,发放《面试通知书》。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或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不能提供相关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因取消资格等原因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按公告要求等额有效递补一次。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录用人员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函》(皖价费[2006]226号)文件规定,按每人80元的标准缴纳面试费用。

5、人员递补:截止2013年6月9日下午5:00未到者或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四、请参加选聘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新庄小学3人、红星路小学含北环阳光校区2人、南门小学上城国际分校2人)于2013年6月9日(星期日)上午8:00—11:30到庐阳中学缴纳面试费,领取《面试通知书》。

五、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六、咨询电话:0551-656999890551-65699978

监督电话:0551-65699378

庐阳区人社局庐阳区监察局庐阳区教育体育局

二O一三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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