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国防生?
答:国防生是指军队与普通高等学校联合培养、签订《国防生培养协议》、毕业后任命为部队现役军官的在校大学生。国防生主要有两种来源:一种是从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中招收;再一种是从普通高等学校二年级以上在校大学生中考核选拔(公安大学暂不进行在校选拔)。
2、国防生与军队院校学员、普通高等学校其他在校大学生有何区别?
答:①国防生与军队院校学员同为军队干部生长补充的重要来源,二者主要区别在于,军队院校学员“入学即入伍”,拥有军人身份;国防生在普通高等学校学习期间不办理入伍手续。②国防生与普通高等学校其他在校大学生接受相同的课程学习和专业教育,二者不同之处在于,国防生还享受军队提供的国防奖学金,需要完成规定的军政训练课程,接受所在高校和军队驻校选培办双重管理。
3、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国防生报考对象应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答:①符合公民应征服现役的政治条件,思想品德优良,志愿从事国防事业,毕业后服从军队分配;②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③参加高考时的年龄不超过20周岁(截至当年8月31日),少数民族考生年龄可放宽1岁;④身体心理健康,未婚,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和《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的要求,有关标准见《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12年国防生招生简章》。
4、报考国防生如何填报志愿?
答:国防生招生实行提前批次录取。考生应在学校组织填报高考志愿时,对照我校今年的国防生招生计划,填报我校的侦查学或刑事科学技术专业。具体报名时间、方法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确定。填报国防生志愿后,如不具备国防生录取条件或因计划限制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他志愿的正常录取,也不影响报考我校普通生正常录取。
5、国防生以什么方式录取?
答:国防生录取工作由我校负责,军队驻校选培办协助,实行远程网上录取。统考成绩达到报考我校招生专业在招生地区的录取提档分数线,且参加军队组织的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均合格的考生,由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依照考生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生计划的120%数量投档,我校从中择优录取。生源不足时,从服从调剂的合格考生中调剂录取。志愿到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党员、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或者特长生,以及少数民族学生,优先招收。
6、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如何组织?
答:国防生的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工作,由所在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组织,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同步进行。政治考核合格的考生,取得面试资格。政治考核和面试均合格者,参加体检。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将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合格考生的有关情况录入电子档案,作为我校和驻校选培办审核录取的主要依据。
7、考生被录取后需办理哪些手续?
答:考生被录取为国防生后,我校将《国防生培养协议书》(一式三份)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寄送学生本人。入学报到时,学生将本人及家长签名(盖章)的协议书递交军队驻我校选培办,我校和军队驻校选培办组织复审复查。复审复查合格者,协议书由高校和驻校选培办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报请军队上级单位政治部批准后,正式确认国防生资格。
8、国防生入学后复审复查如何组织?
答:国防生新生入校后,我校和军队驻校选培办将在上级规定时间内组织政治复审和身体复查,主要内容是政治思想表现、献身国防事业志向、身体心理状况等。复审复查合格的,由驻校选培办报军队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确认国防生资格。复查复审不合格的,如果符合我校普通生录取标准,可以转为我校普通生;不符合普通生录取标准或不愿转为普通生的,取消入学资格,并将按照规定作退回生源地处理。
9、对国防生享受奖学金有哪些规定?
答:国防生在校期间享受军队提供的国防奖学金,奖学金由学杂费和生活补助费两部分构成,其中学杂费由军队与我校直接结算,生活补助费由驻校选培办通过我校财务和学生管理系统逐月发放给国防生本人。国防奖学金标准根据高校学费不同和市场物价变化适时调整,目前的标准为10000元/年。国防生还可享受我校其他非义务性奖学金,但不得享受其他义务性奖学金。
10、国防生学业有何要求?
答:我校国防生应当在标准学制四年内完成学业,录取后不能转专业。因为特殊情况确需延长学习时间的,须经军队主管部门批准。其中因为大学期间服兵役延长学习时间的,接收入伍的年龄可以放宽2岁。
11、国防生军政训练如何组织?
答:国防生在保证完成大学学业的同时,要接受必要的军政基础训练,打牢献身国防的思想基础,掌握相应的军事知识和技能,培养良好的军人作风养成,军政训练内容包括军政理论教学、日常训练、假期集中训练和见习锻炼。其中,假期集中训练和见习锻炼由军队指定的国防生军政训练基地承训,主要安排在寒假或暑假进行。
12、本科毕业国防生能否报考研究生?
答:根据教育部、总政治部有关规定,本科毕业国防生可以报考我校或军队单位研究生,具体要求按军队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13、国防生毕业时如何分配?
答:国防生毕业时经我校和军队驻校选培办综合考评合格者,按照《国防生培养协议书》分配到军队工作。分配岗位和去向按照专业对口、人尽其才的原则合理确定,在满足军队工作需要的前提下,尽可能兼顾本人意愿。国防生毕业后,主要补充到军队保卫部门初级专业技术岗位,部分适合担任指挥干部的,可补充到指挥岗位任职。
14、国防生毕业后如何确定职级待遇?
答:毕业国防生享受同职级(衔)军队现役干部各项待遇。首次确定职级、评授军衔、评任专业技术职务以及住房分配,毕业国防生与同期入军校学习的毕业学员相同。根据军队有关政策规定,本科毕业生定为副连职(或技术十三级)、中尉军衔(或文职八级)。毕业国防生的军龄,从报到当年6月30日起算。
15、国防生毕业后对服役年限有何要求?
答:国防生毕业入伍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官法》服役,符合法定条件,经组织批准,可退出现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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