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市、区、特区)招生考试机构:
随着我省标准化考点建设的不断深化,高考期间,国家、省、市(州)、县(市、区、特区)、考点学校等五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均可通过标准化考点网上巡查系统对考场考试情况进行全程实时监控巡查,标准化考点对严肃考风考纪,维护考试公平的优势充分显现,在此基础上,为适应新发展、新要求,进一步优化考点布局,完善考点管理,合理安排考点,更好地为广大考生服务,现将对考点考场的编排工作通知如下:
一、 考点考场编排规则
1、考点考场以县(市、区、特区)的考生为单位进行编排;
2、已建成的标准化考点方可设置为高考考点;
3、有条件的县(市、区、特区)原则上分别设置文科和理科考点;
4、以考生在读中学为单位,按就近原则将考生安排到相应科类的标准化考点考试;
5、考点设置要尽可能安排在交通便捷和环境条件较好的中学。
二、请各市(州)、县(市、区、特区)招生考试机构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严格选派监考教师,并加强培训,缜密安排考务各管理环节的工作,确保高考安全顺利实施。
更多学历考试信息请查看学历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