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来宾市公推差选市直部门科级领导干部简章
2013-06-01来源:来宾市人才网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有关文件精神,决定集中开展公推差选市直部门正科级领导干部8名、副科级领导干部8名。

一、公推差选职位、职位要求及公推差选范围

(一)正科级领导干部职位(8个)。

1、来宾市铁路建设办公室项目开发科科长职位(参公):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工作责任心强,熟悉铁路及相关行业项目前期工作程序,了解铁路发展的政策、法规,具备铁路相关行业规划的能力和经验。公推差选范围:面向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

2、来宾市计划生育协会秘书长职位(参公):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在人口计生岗位工作2年以上。公推差选范围:面向全市人口计生系统机关和事业单位。

3、来宾市互联网新闻传播研究中心主任职位(事业):中共正式党员,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和文字写作水平,男性,35周岁以下。公推差选范围:面向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

4、来宾市财政稽查分局局长职位(参公):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熟悉财政工作业务、工程造价和工程项目财务管理业务。公推差选范围:面向市财政局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

5、来宾市食品药品监督所许可审查科科长职位(参公):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熟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相关业务。公推差选范围:面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及所属二层事业单位。

6、来宾市食品药品监督所监督一科科长职位(参公):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熟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相关业务。公推差选范围:面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及所属二层事业单位。

7、来宾市食品药品监督所监督二科科长职位(参公):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熟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相关业务。公推差选范围:面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及所属二层事业单位。

8、来宾市食品药品监督所监督四科科长职位(参公):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熟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相关业务。公推差选范围:面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及所属二层事业单位。

(二)副科级领导干部职位和职位要求(8个)。

1、来宾市扶贫办综合科副科长职位: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和写作能力,中共党员。公推差选范围:面向全市各级党政机关。

2、来宾市环境监察支队办公室副主任职位(参公):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法律、汉语言文学或行政管理等相关专业,有较强的文字写作基础和组织协调能力,30周岁以下。公推差选范围:面向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

3、来宾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科副科长职位: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熟悉社区矫正工作,具备相关的法律知识和犯罪学知识,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公推差选范围:面向全市司法系统行政机关及市司法局所属二层事业单位。

4、来宾市价格成本调查监审分局副局长职位(参公):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熟悉成本监审业务。公推差选范围:面向市物价局机关及所属二层事业单位。

5、来宾市价格认证中心副主任职位(参公):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熟悉价格认证业务。公推差选范围:面向市物价局机关及所属二层事业单位。

6、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电科副科长职位: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公推差选范围:面向市府办机关及所属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7、来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与就业促进科副科长职位: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熟悉人社工作。公推差选范围:面向市人社局机关及所属二层参公事业单位。

8、来宾市市直机关老干部活动中心副主任职位(参公):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公推差选范围:面向市委老干部局机关及所属二层事业单位。

二、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

(一)基本条件。

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理论水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政治立场坚定;了解报考职位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能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密切联系群众,顾全大局,爱岗敬业,实绩突出;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群众公认。

(二)任职资格

参加公推差选的人员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合格)以上;

2、竞争正科级领导职位,应担任副科级(或相当于副科级)职务两年以上。竞争副科级领导职位,应担任科员(或者相当于科员级)职务三年以上;

3、身体健康;

4、推荐人选工作单位属县级及以下的,还须符合来宾市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调配的有关文件规定;

任职年限和年龄计算至2013年5月31日。

三、公推差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在媒体上发布公告,印发公推差选《简章》。(2013年5月31日前)

(二)公开推荐。公开推荐可采取组织推荐、群众举荐、个人自荐的办法进行。组织推荐和群众举荐应征得本人同意。

每个推荐对象只能推荐为一个职位的任职人选。

公开推荐所须材料:1、《2013年来宾市公推差选市直部门科级领导干部登记表》。2、单位党委(党组)出具的现实表现材料(需单位主要领导签名、单位盖章)。3、被推荐对象的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任职文件等相关证件复印件一式三份。4、被推荐对象的2寸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推荐材料送公推差选职位所属机关(单位)人事部门审核。(2013年6月4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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