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教育系统2009年招聘考试的通知
2009-07-09来源:曲靖市教育局

曲靖市教育系统2009年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考试工作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创业促进就业的若干意见》(云政发[2009]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云政办发[2009]124号)、《中共云南省委高校工委、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的意见》(云教学[2009]3号)、《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曲政发[2009]62号)等文件精神,按照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人事厅、云南省公安厅《关于转发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云人[2006]5号)、《云南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人[2007]9号文件要求,2009年,全市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公办学校有编制空缺和进人计划的,招聘教师一律实行公开招考,招聘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和大中专毕业生在校就读期间参加省运会和省城运会获得金牌的优秀运动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可以免笔试进行招聘。为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经市教育局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2009年全市教育系统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考试实行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全市统一命题、统一笔试时间,以县(市)区教育局为招考单位,按县组织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录取等,报市人事局办理录用手续。现将具体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考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范围:全市教育系统各中小学、幼儿园各学科教师。

(二)对象:自2002年实施考试就业以来,持有派往曲靖市和各县(市)区的报到证或就业登记证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院校、中等师范学校未就业的往、应届毕业生;其它普通高等院校取得教师资格证未就业的往、应届毕业生(不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类毕业生)。

(三)条件: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无违法违纪行为,身体健康,具有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及教师资格证,具有与报考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公告招考计划信息

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的招考计划信息,在《曲靖日报》、《曲靖电视台》和曲靖教育信息网上进行公告,公告费由招考学校承担。各县(市)区教育局的招考计划信息在本县(市)区媒体进行公告,同时报市教育局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报名、笔试、面试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

1、报名时间:全市统一为7月27日至31日,共5天。

2、报名地点:报考县(市)区教育局教育岗位的到各县(市)区教育局人事科报名,报考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育岗位的到市教育局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报名。

3、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有效证件,并交同底免冠半寸近照两张。严格按教师资格报考,同一级别教师资格报考的,任教学科与所报考教育岗位须相同,高级别教师资格报考低级别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与所报考教育岗位须相近。需跨户口(生源)县市(区)报考的,须接收县出示同意报考证明,每一位毕业生只能报考一个教育岗位,不得兼报。报考市特殊教育学校的须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盲、哑等特殊教育专业的须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市直小学的,须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二)笔试及相关规定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命题、审题、保密、试卷制作、阅卷、登分、提供成绩等工作,由市教育局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报名、考点设置、制作准考证、监考、保密等考务工作,报考各县(市)区教育岗位的由县(市)区教育局负责,报考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育岗位的由市教育局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负责。各项考务工作参照国家级考试有关规定执行。

1、考试时间和地点。8月15日上午9:00-11:30考专业知识、教法技能,下午3:00—5:00考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地点均在报名所在地进行。

2、考试科目设置及教材。考试科目设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专业知识、教法技能四个科目。教育学与教育心理学合卷总分100分,各占50分;专业知识与教法技能合卷总分150分,专业知识100分,教法技能50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设高中、初中、小学幼教教育岗位三个层次命题。专业知识、教法技能考试高、初中设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心理学14个学科27个考试科目,小学、幼儿园设语文、数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幼教、计算机8个考试科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依据《2009年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考试大纲》和指定的教材为主要参考内容,专业知识、教法技能的考试以现行高等师范院校、中师学校及我市高初中、小学幼儿园使用的教材为主要参考教材。

3、准考证编号办法。准考证号码由12位字符组成,前四位“2009”为年度代码;第五、六位为县(市)区代码,01市直、02麒麟、03沾益、04马龙、05富源、06宣威、07陆良、08师宗、09罗平、10会泽;第七位为报考层次代码,“A”代表高中教育岗位层次,“B”代表初中教育岗位层次,“C”代表小学幼教教育岗位层次;第八、九位为考试科目代码,01语文、02数学、03英语、04物理、05化学、06生物、07政治、08历史、09地理、10音乐、11美术、12体育、13幼教、14计算机、15心理学;第十、十一、十二位代表考生顺序号,每个科目从“001”号开始编排。如:200901A01001代表2009年参加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高中教育岗位语文科目的第一号考生考号。

4、招考计划数与报考人数原则上应达1:3方可开考,若属急需紧缺专业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经市教育局师范类毕业生就业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方可开考。

(三)面试

笔试成绩公布后,面试时间于8月25日至27日进行。报考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育岗位的,由市教育局毕业生就业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考计划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成绩100分。由招考学校制定面试方案,抽调专家组成员,报市教育局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面试成绩现场通知本人,以校汇总上报市教育局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招聘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和获得金牌运动员的面试考核工作另行通知。报考各县(市)区教育局教育岗位的,面试工作由各县(市)区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组织实施。

四、加分条件和办法

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曲政发[2009]62号)文件要求办理。

五、体检、录用

笔试、面试工作结束后,市、各县(市)区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笔试、面试、加分成绩,合计总分,按照招考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达不到开考比例经同意开考的,须笔试成绩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达60分及以上,专业知识、教法技能达90分及以上,方能录取。录取结束后填报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录用人员名册,报市、各县(市)区教育局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经研究同意后,组织拟录用人员到县级以上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曲市人[2005]22号《转发关于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文件的通知》”中的标准执行。体检由医院给出合格与不合格结论,对不合格者,经本人申请,由专人组织到上一级人民医院复查,复查仍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结束后,由市、各县(市)区教育局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及时向社会张榜公布7个工作日,填报《曲靖市200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录用花名册》,持录用文件、毕业生原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毕业证等有关证件到市人事局办理录用手续。

六、收费标准

按照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曲靖市财政局转发《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曲发改收费[2008]50号)文件规定执行。全市教育系统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考试设四个科目,收费200.00元,90.00元留县作为报名、租用考场、监考、保密、运送试卷等考务工作经费,110.00元上交市教育局,作为命题、审题、制卷、阅卷、保密、接送试卷、公布成绩等工作经费。

七、纪律和监督

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考试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考单位必须高度重视,严肃考风考纪,认真对待,就业考试的各项政策规定、考试、考核面试成绩等有关事项要按规定时间向社会张榜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参加就业考试的工作人员、考核面试专家组成员,凡有直系亲属报考的须回避。各县(市)区师范类毕业生就业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是就业考试录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市、各县(市)区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要对毕业生就业考试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对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市、各县(市)区教育局要设立举报电话,各项工作要抓紧、抓实、抓细,确保今年的就业考试工作圆满完成。

二○○九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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