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区直事业单位人员报名工作已结束。因质监站水电工程管理办事员岗位(岗位代码B4)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学历条件为研究生的岗位(岗位代码B11)通过资格审查、确认缴费的报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根据《2013年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区直事业单位人员简章》的规定,取消上述2岗位的招聘计划。
特此公告。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领导小组
201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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