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广州中医药大学2013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和专业技术人员部分招聘条件的公告
2013-05-28来源: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5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35号)的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3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和专业技术人员部分招聘条件做如下调整:

一、删除《广州中医药大学2013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公告》和《广州中医药大学2013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中有关年龄和“211工程”、“985工程”毕业院校条件的要求。辅导员笔试内容、考试方式、时间、地点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和我校网站另行通知。

二、报名时间顺延至2013年6月4日至2013年6月6日。

三、报名方式:应聘者可选择邮寄或者亲自送上简历的方式提交应聘材料。应聘材料应包括《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个人简历、个人著作、担任学生干部证明材料、荣誉证书、科研项目证明、获奖证书、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职称证书等。

地址:广州大学城外环东路232号广州中医药大学人事处921室

邮编:510006 联系人:温老师 电话:020-39358500

(备注:已报名的应聘者不必再重复投递简历)

广州中医药大学

2013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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