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物价局2013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2013-05-24来源:广东清远人才人事网

因工作需要,我局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2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条件

1、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学士以上学位,汉语言文学、法学、行政管理、新闻学、经济学专业毕业,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

2、男性。本科学历在30周岁以下(1983年5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在32周岁以下(1981年5月1日以后出生);

3、两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4、近两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

报考人员需经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并符合公务员回避制度。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应真实可靠,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调资格。

二、报名方法

报考人员填写《清远市物价局2013年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并发送至我局电子邮箱:qywjj2008@163.com,同时上传电子生活照片1张和本人起草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或发表的文稿1篇。报名成功与否以收到我局电子回信为准。报名时间截止2013年5月31日。

三、选调程序

1、测试。①笔试。资格初审合格者参加笔试。②面试。按笔试成绩排名,在应试人员中按照选调人数与应试人员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如达不到比例,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并按面试成绩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笔试、面试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组织体检。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3、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我局负责考察。

4、公示。我局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选后,在市物价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5、办理调动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他事项

1、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接到面试通知的考生需携带相关材料到我局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需提供的资格审核材料包括: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3、《清远市物价局2013年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4、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参加公开选调的证明。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经审核发现不实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2、本次公开选调的具体事宜,由我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63—33362406(办公室)。

附件:清远市物价局2013年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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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物价局2013年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doc》来源于广东清远人才人事网,最近更新2013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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