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市教育发展的需要,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意见》(皖教师〔2011〕9号)等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我市2013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7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安徽省淮北市2013年招聘教师74名,具体岗位见附件:《淮北市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属应历届高校毕业生的应聘者,均聘用在专业技术初级岗位上;原在编在岗,具有专业技术职称且已聘用兑现工资待遇的应聘者,在招聘学校相应岗位有空余的情况下,可以按照招聘学校岗位设置方案进行聘用,招聘学校没有相应空余岗位的,聘用在专业技术初级岗位上。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和资格条件(具体见附件);
(四)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5月1日至1995年5月1日期间出生),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副高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3年5月1日以后出生);
(六)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及当地政府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他类型在职人员,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五)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六)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七)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八)法律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和时间: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淮北市人事考试网,网址为:www.hbpta.gov.cn。报名时间从2013年5月30日8:00至6月5日17:30止。
报考人员登录淮北市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在网上阅知并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如实、正确填写《淮北市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审查表》,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一致,资格复审时如发现填报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取消考试资格。招聘期间,须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并确保联络畅通,否则责任和后果自负。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报名和参加考试。
2、资格审查和确认:由市招聘工作办公室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确认。报考人员于报名后至2013年6月6日17:30前登录淮北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初审。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尚未初审或未通过初审的,在2013年6月7日17:30之前可以修改信息改报其他岗位。
报考人员需提前办理网上支付笔试考试费用的支付工具(工商银行银联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于2013年6月9日17∶00之前在网上按安徽省物价局《 关于同意继续执行事业单位录用人员等考试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90元(每科45元),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报考岗位确认截止后,报考确认人数与招聘岗位数应不小于3:1的竞争比例。达不到竞争比例的岗位将予以取消或相应减少招聘岗位数。因达不到竞争比例而取消的岗位,于2013年6月11日在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www.hbshrss.gov.cn)、淮北教育网(www.hbedu.gov.cn)、淮北市人事考试网(www.hbpta.gov.cn)、淮北人事人才网(www.wbrc.cn)等网站发布(以下招聘信息均在以上四网站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已缴费人员,可于6月12日9: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没有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将不再参加笔试,考务费退还本人。
报考人员于2013年6月24日9:00至6月29日9:00从淮北市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时间:笔试定于6月29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笔试科目共2科,分综合科目和专业科目。综合科目考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新课程理论和教师道德修养等相关知识;专业科目考试内容详见《淮北市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笔试每科满分100分,时间各为120分钟。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笔试成绩:综合科目成绩与专业科目成绩按4:6权重合成为笔试成绩。报考招聘岗位的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加分考生包括安徽省统一组织、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于6月30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下同)携带相关材料到淮北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办理申报加分事宜。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应提供安徽省户籍证明。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上述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上述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笔试每个科目成绩增加2分。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专业科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专业科目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含加分)的考生,方可进入资格复审程序。
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上述网站公布考生各科目成绩和合成后的笔试成绩。考生如对笔试成绩有异议,可于笔试成绩公布3日内在工作时间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淮北市教育局一楼报名大厅书面提出查卷申请。
(三)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在专业科目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含加分)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数与考生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考生名单;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如同岗位进入资格复审名单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有2人及以上相同的,则并列进入资格复审程序。
查卷结果和资格复审考生名单在上述网站公布。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在公告规定时间内到淮北市教育局一楼报名大厅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学历及学位证书、笔试准考证、报名资格审查表(在报名网站上自行下载并打印)及招聘岗位要求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除上述材料外,报考人员中:
1、属全日制2013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原件与复印件各1份。
2、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及当地政府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他类型在职人员,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3、属2013年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且考试通过的考生,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书面证明,证明中须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资格种类、任教学科等信息。
4、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3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3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原件与复印件各1份。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面试人选空缺的,按同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递补资格复审考生名单在上述网站公布。递补考生资格复审后仍出现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四)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名单及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和地点在上述网站另行公布。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面试人选在领取面试通知单的同时,按每人 80 元缴纳面试费。
面试采取无生授课方式进行,每名考生面试时间在20分钟以内。面试主要考察考生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能力,以及普通话讲解、提问及板书技巧等。
考生面试顺序按各面试组当天现场抽签顺序确定。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实际面试人选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日同一层次同一学科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的平均数,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笔试、面试工作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6:4的比例合成考生总成绩。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确定(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笔试成绩、专业科目成绩高低排序确定人选)拟参加体检人选名单,并在上述网站公布。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由市招聘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果在上述网站公布。
体检中,对视力、血压两个项目的检查结果,须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体检医生和考生本人当场签字确认;如考生对视力、血压要求复检,须当场进行复检,复检结果亦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体检医生和考生当场签字确认。考生拒绝签字的,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和复检医生注明情况,并视为考生认可检查和复检结果。对体检结束后考生再提出视力、血压两个项目复检申请的,按规定不予受理。
体检中因身体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在同岗位面试入围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对体检结论(除视力、血压两个项目外)有疑问者,按规定本人可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仅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递补体检人选名单在上述网站公布。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是: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如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的,或本人不适合招聘岗位工作要求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考察人选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名额,在同岗位面试入围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七)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在上述网站公示7天。
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3年8月20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证的;2013年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13年8月20日前提供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的,不予聘用。
(八)聘用
1、公示结果无异议或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招聘人员实行无校籍管理,经市教育、人社部门批准可根据工作需要分别在市直学校、区属学校范围内流动。
3、市直学校招聘的人员在工作5年内须到农村薄弱学校支教2年。
四、招聘工作要求与纪律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坚持 “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政策,规范操作程序,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在招聘工作中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公告由淮北市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淮北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0561-3884005
招聘监督举报电话:淮北市纪委、监察局:0561-3198816
淮北市教育局监察室:0561-3891003
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淮北市教育局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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