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河北省秦皇岛市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考生必读
2013-05-17来源:秦皇岛市教育考试院

一、考生办理毕业各阶段时间要求

1.网上申请时间:上半年5月21日至30日8:00--22:00,下半年11月21日至30日8:00--22:00;

2.受理截止时间:上半年5月31日11:00,下半年12月1日11:00;

3.毕业电子信息比对结果公布时间:上半年6月5日17:00前,下半年12月05日17:00前;

4.毕业电子信息比对结果复议截止时间:上半年6月10日17:00,下半年12月10日17:00;

5.省自考办审批时间:上半年6月中、下旬,下半年12月中、下旬;

6.审批结果公布时间(考生应及时查询):上半年7月10日17:00前,下半年为次年1月10日17:00前;

7.毕业结果复核时间:上半年7月10日后5个工作日内,下半年为次年1月10日后5个工作日内。

二、考生应本人办理毕业手续。因个人信息错误、填报信息有误、委托他人代办等考生个人原因造成未能通过毕业审批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考生信息修改。考生个人信息(身份证号、姓名、照片)错误可到市自考办申请修改。如果修改信息的申请未通过审批,当次申请毕业不予审批。

四、证书在线查验。

1.按要求填写原学历证书信息,考生身份证号、姓名及填写的毕业院校、学历证书编号、证书类别和毕业年度等证书信息会用于“学信网”查验使用。

2.“学信网”查验后,原学历证书信息不允许再次修改。未查询到注册信息的,考生应出具与证书相对应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五、考生现场受理。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办理受理手续,应认真核对本次申请毕业相关信息。受理完成后,申请毕业信息不可修改。

六、查询审批结果。考生应及时查询毕业电子信息比对结果、审批结果。如对结果有异议,应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核,逾期不予受理。

七、其他毕业相关规定,请到zk.hebeea.edu.cn查看毕业相关文件。

本人已阅读并认可以上内容,点击确认,继续申请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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