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瑶海区2013年法院检察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体检确认有关问题通知
2013-05-13来源:合肥市人事考试网

根据合肥市瑶海区2013年法院、检察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有关文件规定,现将考生领取体检通知书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办理体检确认事宜

请入围体检程序的考生于2013年5月13日(星期一)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如代领还需另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到中共合肥市瑶海区委组织部(合肥市明光路1号瑶海区政府1313室)办理体检确认手续。逾期不来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二、注意事项

为准确反映体检对象身体的真实状况,请受检者注意以下事项:

1、须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中,自行在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2、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体检表中按规定由受检者本人填写的内容,须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填写,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4、体检前三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饮食清淡,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体检前12小时须禁水禁食。

5、检查当天请着轻便服装,勿穿有金属扣子的内衣裤及佩戴金属饰品,女性不宜穿连衣裙、连身裤和连裤袜,勿戴隐形眼镜。

6、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向工作人员说明,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检查;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工作人员和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7、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录用。

8、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便于准确结论。

9、体检者到达医院后,听从工作人员安排,按要求体检。有问题请及时向工作人员说明,不得擅自离开医院,否则立即取消体检资格。体检结果择日公布。

中共合肥市瑶海区委组织部

合肥市瑶海区监察局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检察院

2013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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