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2013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3-05-13来源:济南人事考试中心网

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2013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3]2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3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设置

2013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7、8日举行,设《资产评估》、《经济法》、《财务会计》、《机电设备评估基础》、《建筑工程评估基础》5个科目,全部为主客观题混合试卷。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9月7日

上午8∶30—11∶00经济法

下午13∶00—15∶30财务会计

16∶30—19∶00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9月8日

上午9∶00—11∶30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下午14∶00—17∶00资产评估

二、考试成绩管理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参加5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应试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1科)的应试人员须在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三、报考条件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印发<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职发〔1995〕54号)和原人事部、财政部《关于调整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政策的通知》(人发〔2002〕20号)有关规定执行。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3年。

(二)取得经济类、工程类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1年。

(三)取得经济类、工程类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1年。

(四)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博士学位。

(五)非经济类、工程类专业毕业,其相对应的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年限延长2年。

(六)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5年。

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2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经济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免试1科相应考试科目。其中,评聘为高级工程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建筑工程评估基础》或《机电设备评估基础》;评聘为高级经济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可免试《经济法》;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可免试《财务会计》。

四、考试报名

2013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6月18日9∶00至7月8日16∶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上缴费时间:2013年6月20日9∶00至7月10日16∶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现场确认时间:2013年7月8日-7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其中7月9日截止到下午16∶00)

现场确认地点:山东天演会计师事务所(泉城路180号,齐鲁国际大厦)

联系电话:8615050386078456

报考人员可直接登陆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rsks.sdrs.gov.cn)进行网上报名,具体程序如下:

1.报考人员按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将本人照片信息输入微机,按要求进行整理,并上传照片。应试人员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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