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2013-05-11来源:四川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网

【学校名称】

四川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

普通高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公办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

高职(专科)

【办学地址】

温江校区: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春江南路666号(邮编:611133)

【录取规则】

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招生工作体制。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实施远程网上录取。

2、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3、录取专业时,对于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顺序根据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所有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考分和专业要求择优调剂到相应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4、调档比例:按招生计划的1:1.2调档。

5、“发电厂及电力系统”、“供用电技术”、“电力系统继电保护与自动化”、“高压输配电线路施工运行与维护”、“水电站动力设备与管理”等专业不招收色盲考生,色弱考生慎报。

6、外语语种:不限(学院只提供英语学科教学)。

7、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8、学院设有各类奖学金、助学金,奖、助学金评定制度健全,对贫困生实行资助、补贴或提供勤工俭学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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