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2009年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09-06-25来源:保山市人事局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公安局《关于转发〈关于转发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的通知》(保人联发〔2006〕11号文件)规定,现将2009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见附表)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三)符合岗位需要的其它条件(见附表);

(四)身体健康;

(五)报考者除硕士、博士研究生外,原则上应是保山(含五县区)户口或父母、配偶在保人员。

三、报名

(一)报名时须经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初审,人事部门复审后,符合条件者方可报名。应届毕业生是指三年内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2007年至2009年毕业生)。

(二)报名时间:2009年7月21日一22日。

(三)报名地点:保山人才市场。

(四)报名要求:报名时需带身份证、学历证及所报岗位所需的其它证件,并交近期彩色免冠同版照片2张。

(五)领取准考证:报考者于2009年8月27日一28日到保山人才市场领取《准考证》。

四、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均按百分制计分,并按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加权计算为综合成绩。

(一)笔试  笔试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类。公共科目考试占40%,专业科目考试占60%。 

1、考试时间:2009年8月29日

上午9:00一11:00考公共科目

下午2:30一4:30考专业科目。 

2、考试地点:待定(以准考证为准)。 

3、考试形式:采取闭卷形式,由市人事局统一组织实施。 

4、考试内容:⑴公共科目考试以《云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应试教程》为主要内容,朱援朝/张金涛主编,云南大学出版社出版(2009年版);⑵专业科目考试复习范围(见附表)。 

5、考试费:按有关政策规定收取。

(二)面试 

1、笔试结束后,由市人事局确定合格分数线。 

2、笔试成绩在确定的合格分数线以上者,按所报岗位1:3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不足这一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3、免于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的人员:硕士、博士研究生。

五、考核政审、体检

(一)考核政审:按岗位对综合成绩(免笔试人员按面试成绩)为第一名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进行德、能、勤、绩情况全面考核。

(二)体检:对考核政审合格的人员由市人事局统一组织进行健康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云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规定执行。

六、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需公示7天(节假日顺延)。 

在考核、体检、公示中如发现不宜聘用人员,由下一名依次递补。

七、办理有关手续  对拟录人员,填写《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由主管部门到市人事局办理有关手续,由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

八、其他

(一)通知时效。整个招聘工作期间,在人事部门或用人单位发出面试、体检及其他事宜通知的时限内,不能按时到场者即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二)严肃干部人事纪律,保证招聘工作的公正性。考生的各项表格必须如实填写,不得有缺项,不得有涂改。若在报名、笔试及面试、考核过程出现舞弊行为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并将其记录在案;工作人员出现舞弊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三)公开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机关实施全程监督,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职工进行监督。

(四)招聘条件一经公告,原则上不得更改。在报名过程中,个别岗位确需调整条件的,须经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同意后,以书面形式在报名地点发布公告,其它形式调整条件的一律无效。

(五)市直事业单位新招聘人员年龄条件中25岁以下为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30岁以下为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35岁以下为197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咨询电话:2161760。


《市直事业单位新招聘人员岗位表下载》              

保山市人事局

二00九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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