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衡水市办理2012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关问题通知
2013-05-03来源: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各县(市)区及市直各部门职改办:

根据省职改办《关于公布2012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我市从四月份开始发放2012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职改办要根据通知公布的合格人员名单认真核对本地、本部门合格人员,下载的合格人员名单要完整不漏,并请尽快通知所属单位及本人,整理汇总相关证件资料后统一集中到市职改办办理资格证书。

二、办理资格证书时,请提交考试合格人员的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初级资格证原件(办理主治医师需提交执业医师证、办理护师需提交护士证),近期小二寸免冠照片4张,并填写《卫生专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三份,可在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资料下载/职称有关表格下载”栏目下载,第十三项),一并提交给所在单位或县(市)区职改办。

三、填写《卫生专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时,“本专业最高学历”填写符合报名条件的学历,“合格标准”填写国家标准或省内标准,“证书管理号”填写准考证上的“档案号”(如准考证丢失,可在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的合格人员名单表格中查询);证书号码暂不填写,“取得时间”为“2012年5月”。

三、为提高效率和工作兼顾,本通知下发后两个月内集中办理,请有关单位和个人抓紧时间提交材料。每周三为办证业务受理或发放时间,办结时限不超过15天。

附:2012卫生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详见:http://www.hehs.hrss.gov.cn/kwxx/2013/05/02/content_262701.shtml

衡水市职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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