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安徽省选拔选调生资格复审公告
2013-05-02来源:安徽省人事考试网

根据安徽省2013年选调生选拔工作方案的有关规定,现将安徽省2013年选拔选调生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确定面试人选。省委组织部根据招考计划的规定比例(招考计划为6人以上的按2:1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招考计划为4-5人的按10人确定面试人选,招考计划为3人以下的按3:1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各职位进入面试的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对资格条件相同,因招考计划数较多而拆分成两个以上的相关职位,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某一职位面试人选不足时从相关职位笔试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通过调剂补充人选。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二、报送相关证明材料。入围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于5月6日17:30前将相关证明材料送达或寄达有关审查单位,其中应届毕业生提供报考资格审查表、党籍证明、学生干部任职证明,“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二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证书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服务基层人员提供报考资格审查表、党籍证明、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省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将相关证明材料报送所在高校党委组织部,省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将相关证明材料(报考资格审查表须加盖高校党委组织部公章)报送省委组织部公务员处(地址:合肥市庐阳区长江中路39号,省委大院北楼一楼,电话:0551-62609726,邮编:230001),服务基层人员将相关证明材料报送省辖市委组织部。

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于5月7日9:00—16:00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上进行。有关审查单位要按照职位报考资格条件的要求,认真核验分工范围内报考人员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与报名时提交的照片和信息,防止和查处作弊行为,并明确提出复审是否合格的意见,对复审不合格的应当说明理由。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明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四、进行面试确认。复审合格人员应于5月8日16:00前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上缴纳面试考务费用(70元/人),办理面试确认手续,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考人员应当先缴纳面试考务费用,然后于5月17日—20日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安徽省人事考试院(合肥市徽州大道与太湖路交口恒生阳光城8号写字楼四楼)办理费用减免手续。

五、递补缺额人选。有关审查单位应于5月8日17:30前将复审不合格人员名单(姓名、身份证号、职位名称、职位代码、不合格原因)汇总报告省委组织部公务员处。对因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等原因出现面试人选缺额的职位,省委组织部于5月9日9:00前从同职位笔试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递补人选(只递补一次);有关审查单位应于5月10日17:30对递补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的递补人选应于5月10日24:00前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上进行面试确认。

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公务员处

2013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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