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自主招生管理办法》和《嘉兴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自主招生章程》等文件规定,我院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经过文化课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会考成绩核查,素质特长赋分等工作,现将拟录取名单,对社会进行公示,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1、公示期为2013年4月28日至5月15日。
2、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访形式,向学院纪检监察处等部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必须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3、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4、公示期结束后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审批,批准后由我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5、学院纪检办、监察室电话:0573-89978168
招生就业办电话:0573-89978111、89978123
附:嘉兴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自主招生拟录取考生名单:http://www.zjzs.net/app/portal/article.html?articleDomain.id=88481&categoryDomain.id=195
嘉兴职业技术学院
201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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