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学院2013年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优秀本科毕业生担任我校辅导员的通知
2013-04-27来源:三明学院网
根据三明市公务员局《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发[2012]33号)精神,为进一步补充辅导员岗位工作人员,保证学校学生管理工作正常进行,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并报请市公务员局、编办同意,拟公开招聘5名硕士研究生毕业(3男2女)和5名优秀大学本科毕业生(男性3名,女性2名)为我校辅导员。

一、招聘条件

1、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

2、德才兼备,乐于奉献,潜心教书育人,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具备相关的岗位知识、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3、应聘人员为具备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应往届未就业的毕业生(30周岁以下)或985、211高校和三明学院全日制2013届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详见附表)。

4、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担任过班委(半年)及以上学生干部,提供校级相关证明或其它相关档案记录。

5、身体健康。

二、报名

(一)本科生报名

1、报名方法: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3年5月6日(周一)前(5月4日、5日学校正常上班)。

3、报名地点:三明学院人事处513办公室,咨询电话:0598--8397457。

4、报名要求:报名时应提供个人简历、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优秀毕业生证书(证明)、党员身份证明、学生干部证明、身份证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二寸照片5张,填写《三明学院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

(二)研究生报名

1、报名方法:采取现场或网络报名(smxyzp@163.com)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4月22日—5月6日(周一)。

3、报名地点:三明学院人事处人事科(综合楼512)。

4、联系电话:0598—8397457(刘老师、黄老师)。

5、邮编地址:三明市三元区荆东路25号,365004。

三、资格审查

1.本科生资格审查,三明学院人事处、学生处等相关部门依照已公布的招聘条件要求,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等相关材料。资格审查合格的,当场予以放发准考证。

2.研究生资格初审由三明学院人事处和学工部等部门进行,资格初审合格的,拟通知参加面试。

面试报到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报到证、毕业证书(本科、研究生)、学位证书(本科、研究生)、个人简历、就业推荐表等原件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一寸正面免冠彩色近照一张,并提交以上各类材料复印件一份,以便复查。2013届毕业生在毕业后不能补充提供以上相关材料,将不予面试。

3.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审查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四、考试

(一)笔试

1.本科生

根据省市人事部门有关规定,本科生被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必须参加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基本素质和能力。

(1)时间:2013年5月8日(周三),上午9:30

(2)地点:三明学院学术报告厅(如有变化以通知为准)。

(3)参加人员: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

(4)笔试内容:辅导员岗位综合能力、必备的基本知识等。

成绩采取百分制,考试时间120分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

(5)面试人选备取办法:从笔试成绩合格上线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以拟招聘人数与备取人选1:3的比例确定专业面试人选,分男女性别排序(男前9名、女前6名),不足1:3比例的,按上线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6)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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