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笔试入围的考生(含紧缺职位):
根据2013年温州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安排,定于2013年5月14日对除报考公安、法院、检察院、劳教等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笔试入围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2013年5月10日对报考公安、法院、检察院、劳教等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笔试入围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应携带单寸同底免冠近期彩色照片2张,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招录职位所需要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报考职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服务地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和是否在服务岗位的证明;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应出具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及与省级项目办签署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协议书”;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人员应出具由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志愿服务证》。
报考乡镇(街道)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应出具《退役士兵证》。
参加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须提供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2012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2.报考公安、法院、检察院、劳教系统人民警察职位考生的体能测评。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实施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三个项目,三个测评项目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在体能测评过程中,纵跳摸高测试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和1000米(800米)只测试1次。
报考公安、法院、检察院、劳教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能测评,逾期不到者,作为自动放弃,取消资格复审和面试资格。体能测评期间考生不得使用任何通信工具,如遇突发情况,由工作人员对外进行联系。体能测试不合格者不能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体能测评合格的,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其中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照1:2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体能测评所需衣服、鞋子请事先准备。
3.领取面试通知书。报考公安、法院、检察院、劳教等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均通过的,现场发给《面试通知书》,或发给领取《面试通知书》的通知,凭该通知的时间和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其余考生在资格复审通过后现场发给《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定于5月18日—19日)。
附件1: 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安排表
中共温州市委组织部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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