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 开封
招聘会时间: 2012年4月24日(周二) 9:00
招聘会地点: 河南大学金明校区23号楼三楼就业中心办公室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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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会时间:2012年4月24日上午9:00
招聘会地点:河南大学金明校区23号楼三楼就业中心办公室大厅
大丰市引进紧缺人才的优惠政策
(摘自大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引进工作的意见)
一、人才引进对象
主要是新能源、新材料、海洋生物、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机械制造、精细化工、纺织服装等传统产业需要的创新创业人才、紧缺专业人才,以及部分事业单位发展需要的优秀高校毕业生。具体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海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
(2)国家承认学历的海外留学回国的博士、硕士研究生(不含本科阶段中外合作办学的毕业生);
(3)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
(4)国家“211工程”高校紧缺专业本科毕业生;
(5)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紧缺专业本科毕业生(不含独立学院和民办高等学校的毕业生)。
二、引进人才享受的优惠待遇
1、我市经济发展急需的紧缺专业海外留学博士生、硕士生,签订5年以上非柔性引进合同且不享受住房补贴的,在我市购房时,市财政给予博士生10万元、硕士生5万元的购房补贴。
2、对引进的紧缺专业人才和优秀高校毕业生,属于我市经济发展急需且服务满3年的,3年内由市财政发放生活补贴和住房补贴:
海归博士生、硕士生到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分别给予每人每月2000元生活补贴和1000元住房补贴、1500元生活补贴和800元住房补贴;
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的博士研究生到企事业单位工作的,给予每人每月2000元生活补贴和1000元住房补贴;
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到企业工作的,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生活补贴和500元住房补贴;
“211工程”高校本科毕业生到企业工作的,给予每人每月500元生活补贴和500元住房补贴;
其他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不含独立学院和民办高等学校的毕业生)到企业工作的,给予每人每月500元生活补贴。
3、我市经济发展急需的紧缺专业博士、硕士研究生和“211工程”高校本科毕业生,应聘事业单位的,根据年度人才引进计划,可经面试、考察后择优录用,按程序办理入编手续;应聘到企业工作的,人事关系可挂靠市科技人才服务中心,按事业单位标准建立档案工资并缴纳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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