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陕西省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2013-04-23来源:陕西人事考试网

陕人考发[2013]14号

各市、杨凌示范区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机构)、物价局,省物价局人事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18号)要求,现就我省实施2013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9月7日 上午8:30-11:00 经济学和价格学基本理论

下午13:00-15:30 法学基础知识

16:30-19:00 价格政策法规

9月8日 上午 9:00-11:30 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

下午14:00-16:30 价格鉴证案例分析

全省考试地点统一设在西安。

二、报名条件

报名条件按原人事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印发〈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66号)的有关规定执行(附件二)。

根据原人事部有关规定,香港、澳门居民可以参加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其报名应符合本通知附件规定的条件,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

三、报名时间及程序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要求,执业资格考试考生的报名信息必须通过网络进行传递。网上报名及缴费确认的基本程序:

1、报名时间为4月28日至5月22日17:00时。考生可登陆陕西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sxrsks.cn),在网上填写并提交《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考试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附件一)。

2、报考人员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照片(证件照,jpg格式,二寸、20Kb 以下)。

3 、上传照片审核通过后,下载打印《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省、市属企事业单位中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由单位统一组织,新考生须经省人事考试中心资格审查后进行网上缴费确认;老考生可直接进行网上缴费确认(网上报名时须填正确的档案号)。

4、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5月2日至21日(节假日除外)。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现场资格审查时,新考生须携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身份、学历(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位、职称证件。

5、资格审查通过后,报考人员进行网上支付考试费用,报名确认结束。

未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省人事考试中心地址:西安市西五路83号,联系电话:029-87457210、87440575、87440576、87440577、87440578。

四、收费标准

价格鉴证师考试收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陕价费调发[2001]89号文件批准的50元/人.科收取。

五、有关事项说明

1、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即参加5个科目(级别为考全科)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参加4个科目(级别为免一科)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2、考试设经济学和价格学基本理论、法学基础知识、价格政策法规、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4科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价格鉴证案例分析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

3、考生应考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

4、考生于考前7日内登陆陕西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5、完成报名缴费确认的考生可在省人事考试中心开取发票,开取发票截止时间为9月6日17:00时前。

六、教材与培训

考试用书的征订及培训事宜请与省价格认证中心联系。联系人:张蒙;联系电话:87294267。

附件一: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代码表

附件二: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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