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教育局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教学能力考核工作通知
2013-04-16来源:扬州教育网

一、教学能力考核工作安排

1.考核对象

经网上报名、现场确认,需要参加教学能力考核的申请认定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名单附后,符合免说课条件的申请人员无须参加)。

2.考核地点

扬州市翠岗中学(维扬路459号)

3.时间和要求

参加考核人员于2013年4月21日上午6:30前携带身份证准时抵达说课地点。

4.考核费用

教学能力考核收费120元(4月21日到考核地点缴纳)。

二、教学能力考核工作注意事项

1.考核形式为说课。

2.说课教材由市教育局统一提供,范围为高中段或中职现行教材(文化课一律使用高中教材),考生无需自备教材,不得将电子设备带入考核地点。

3.认定英语教师资格必须用英语说课并用英语书写说课案。

4.4月23日在扬州教育网“教育概览”栏,“人事管理”下“资格认定”内公布教学能力合格人员(含免说课人员)名单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5.咨询电话:0514—87318699

附:2013年扬州市教育局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课堂教学能力考核人员名单详情请参照http://jyj.yangzhou.gov.cn/JYJ/tzgg/201304/d705ef12219a4f7da485b0ad896add9f.shtml

扬州市教育局

2013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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