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事业发展和幼儿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学前教育(幼师)专业在编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身体健康,口齿清楚,无心理障碍。
2.年龄为26周岁以下(1986年4月25日以后出生)、具备幼儿教师资格。
3、具有全日制师范类院校学前教育(幼师)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含2013年应届毕业生)。
4、须为威海市生源或具有威海地区常住户口。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笔试及试讲(技能考试)的形式进行。
1.报名
(1)现场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本人于4月25日至26日到威海工业新区党务工作部干部科(区管委616室)报名。截止时间为4月26日16:00,逾期不予受理。
(2)资格审查。应聘者报名时,提供《2012年威海工业新区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报名表》,《报名表》须提前自威海工业新区网(http://www.wip.gov.cn)招聘简章附件下载并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个人承诺部分须本人签名),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报名表》粘贴1张,其余2张照片背后写明本人姓名、身份证号),以及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书》、身份证、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推荐信(除推荐内容外,必须包含入学前的户口所在地、专业、学历、是否师范类毕业生、是否报名申请相应的教师资格等情况)。
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户口本、报到证。在职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发给笔试准考证。报名人数如果低于招聘计划3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2.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30%。主要内容为教育学和心理学。
笔试成绩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内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4的比例确定参加试讲(技能考试)的人选(若合格人数低于招聘计划4倍,按实有合格人数参加)。
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通过威海工业新区网(http://www.wip.gov.cn)进行公示。
3.试讲(技能考试)
试讲(技能考试)采取试讲和技能考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70%。其中试讲和技能考试成绩各占50%。试讲的备课时间为30分钟,讲课时间不超过10分钟。讲课内容为幼儿大班课程,讲课用书由考试部门统一准备。在试讲的同时考察考生师表仪态、应变能力、表达能力等。技能考试内容为简笔画、舞蹈、声乐和键盘。四项内容各占技能考试的25%。简笔画考试时间为30分钟,统一命题(绘画纸统一准备,其它用品自带);舞蹈、声乐和键盘三项考试时间共计10分钟,曲目内容自选(钢琴、手风琴、录音机统一准备,其它用品自带)。
试讲(技能考试)成绩低于80分的,取消录用资格。
试讲(技能考试)时间、地点及有关注意事项在公示笔试成绩时一并通知。
4.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30%+试讲(技能考试)成绩*70%。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的,按试讲(技能考试)成绩排序。
三、体检考察及公示
区党务工作部、社会事业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者,由区党务工作部、社会事业局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或违约而造成的缺额,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通过威海工业新区网(http://www.wip.gov.cn)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聘用及待遇
对公示期内未发现问题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享受事业单位人员相关待遇。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其他相关事宜
1.资格审查贯穿于考录工作的始终,对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应届毕业生被录取后,须于报到时提供毕业证书和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相关招考信息发布地址:威海工业新区网(www.wip.gov.cn)。
3.本招聘简章由威海工业新区党务工作部、社会事业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631-5712380.5581885。
威海工业新区党务工作部
社会事业局
二○一三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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