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扩大选人用人的视野和渠道,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等,市知识产权局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拔上海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正处级领导干部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职位及简要说明
上海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为上海市知识产权局直属的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其主要功能是为全社会提供专利、商标、版权等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检索、咨询、中介、培训和法律援助等服务。此次公开选拔的正处级领导干部职位是上海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主任。其职位的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该中心的管理和发展工作,试用期一年,实行聘任制,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聘任。
二、报名条件
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资格,并符合以下职位条件的本市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的人员均可报名。
1、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理论水平和组织领导能力、沟通协调能力;
2、具有较强的相关专业知识背景和管理经验;
3、熟悉国家及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要求;
4、有基层工作经历,担任正处级职务,或者担任副处级职务(或相当职务层次)2年以上;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特别优秀的可以在职务层次、任职年限等任职资格适当放宽。报上一级职位的,需在本级职位任满一年;越一级报名的,应当在本级职位任满四年;不得越二级报名。
三、报名及有关要求
1、报名时间:2013年 4月13日至4月22日17:00时止;
2、网上报名网址:http://180.166.109.162(上海市公选网);
3、报名的有关要求:网上报名时须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与于4月22日之前将以下材料通过挂号信寄至市知识产权局组织人事处(地址:静安区巨鹿路915号11楼1111室,邮编200040;联系人:谢 锐,联系电话:021-61113708):
(1)工作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
(2)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任证书、能够说明工作经历等相关材料复印件1份(如有获奖成果、或是回国留学人员,请一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本人近期二寸彩色证件照3张。
报名者须如实申报和填写本人有关情况,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参加考试资格。
4、组织考试: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不低于8:1。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一般取不少于5名不多于7名为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与笔试成绩分别按65%、35%比例加权计算总成绩,一般取前三名确定为考察对象。
笔试和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考察任用:考察对象的考察由市知识产权局组织人事处组织实施。根据考察情况,提出任用意见建议,报局党组讨论,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
本次公开选拔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021-54046468
上海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正处级领导干部
公开选拔工作小组
2013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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