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教育局关于公开选调高中教研员的公告
2013-04-11来源:保山教育网

为进一步加强保山市教育教学研究工作的需要,充实教研力量,更好地发挥教研工作在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的重要作用,保山市教育教学研究所拟向全市公开选调2名高中教研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岗位

高中政治教研员1人,高中生物教研员1人。

二、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三、选调办法

成立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公布岗位、公开报名考试,择优考察录用的办法。

四、选调范围

全市完中学校、县区教研室在职在编教师。

五、选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工作,有良好的师德,工作扎实、认真负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具有本专业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了解本专业国内外发展现状和趋势,熟悉本专业初、高中教育教学,教学成绩优异,有较强文字功底和组织能力,近5年度履职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

3、在市级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或教育教学工作获县级及以上表彰奖励。

4、熟悉计算机操作。

5、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学教师资格证,中教一级及以上职称;从事高中政治或高中生物教学(教研)3年以上,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3年5月1日后出生)。

六、选调程序

1、发布公告

即日起在保山教育信息网发布公告,同时发通知到各县区教育局和保一中。

2、报名

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4月17日前,由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申请书(必须经所在学校同意签字盖章)到保山市教研所办公室报名。报名时同时提交能证明自己教育教学、教研和学术能力水平的各种证书、已发表论文的刊物复印件。

3、笔试

2013年4月20日(星期六)上午进行闭卷笔试。考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改革与发展相关政策知识等。笔试卷面总分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

4、面试

2013年4月24日(星期三)进行面试。按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前三名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人员采取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顺序依次面试。面试评委当场评分,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面试成绩。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75分合格,低于合格分数,则不能确定为拟选调人选。

5、确定拟选调人员

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结束后,按岗位综合成绩第一、二名列为考察考核对象,由领导小组综合考核并提出拟调人选。

6、公示

拟调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七、纪律要求

1、对提供虚假信息和违反相关规定要求的选调人员,取消选调资格。

2、选调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报名、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迟到15分钟和选调人员填写的电话联系方式经多次联系不通者按自动弃权处理。

3、坚持回避制度。工作人员与选调人员有直系血缘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缘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4、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好职责,遵守选调工作纪律,保守工作秘密。对违反违反选调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5、选调工作由市教育局纪委和市监察局派驻市教育局监察室进行全程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875-2225755。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保山市教研所联系人:曹宏斌  电话:0875-2130796

陈玉娟  电话:0875-2130197

保山市教育教学研究所公开选调教研员报名表.xls

保山市教育局

2013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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