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昌宁县2009年特岗教师招聘公告
2009-06-18来源:云南省人事厅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200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考试安排的通知》(云教人[2009]40号)及《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分配2009年度特岗教师招聘指标执行计划的通知》(云教人[2009]39号)要求,经县“特岗计划”领导小组决定,今年的特岗教师招聘实行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笔试由省教育厅统一命题制卷、统一考试时间、统一阅卷,面试由县组织。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现将招考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2009年我县计划招聘教师109个,其中特岗88个,县招21个,县招按特岗教师招考办法与特岗教师招聘一起组织实施。初中岗位40个,小学岗位69个。初中岗专招本科毕业生。具体岗位及人数是:

(一)初中岗位(40个) :

政治3个,语文5个,数学5个,物理3个,化学3个,生物2个,地理2个,历史2个,英语6个,信息技术2个,音乐2个,体育3个,美术2个。

(二)小学岗位(69个):

语文20个,数学20个,英语9个,音乐4个,美术4个,体育5个,小学信息技术7个。

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报1个岗位。若有岗位招录不足,指标由领导小组确定调剂使用。

二、招聘对象条件

1、政治合格、品学兼优、身体健康、综合素质好。

2、初中岗位招录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0岁以下(1979年7月1日后出生)的全日制往届本科能熟练运用昌宁县当地民族语言的毕业生。

3、小学岗位招录全日制高等师范院校师范类应届专科毕业生及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0岁以下(1979年7月1日后出生)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往届本科能熟练运用昌宁县当地民族语言的毕业生;年龄在35岁以下(1974年7月1日后出生)的全日制高等师范院校师范类专科往届毕业生且在县内在岗的代课教师;已取得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教师资格证以及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中师学历现在本县在岗的年龄在35岁以下(1974年7月1日后出生)的代课教师。

4、报考音乐、美术、体育、英语、信息技术五个科目岗位必须专业对口;报考初中其他科目岗位专业能对口的要对口,不能对口的也要相近,报考小学其他科目岗位没有对口专业的以相近专业对口报名。

5、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本科毕业生,报考小学岗位的应届专科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6、符合全省统一规定的特岗教师招聘条件的,纳入特岗计划;不符合全省统一规定的特岗教师招聘条件的,纳入昌宁县招考计划。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

(一)现场报名时间:2009年6月22日—6月26日;

(二)现场报名地点:昌宁县教育局人事科;

(三)报名时需提交材料:

1、云南省特岗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原件一式两份(应届毕业生的报名登记表由所在学校的学生就业工作部门审查盖章;往届毕业生的报名登记表由个人档案所在单位或托管单位审查盖章,报名以现场报名为准。云南省特岗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由应聘毕业生在云南省教育网下载)。

2、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未领到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可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暂代毕业证);

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4、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两学”考试合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5、4张免冠半寸半身近照。

四、准考证发放和笔试时间、地点

(一)准考证发放:2009年7月23日— 24日在昌宁县教育局人事科;

(二)笔试时间:2009年7月25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三)笔试地点:昌宁县第三中学。

五、笔试其他事项

(一)总体安排

由省教育厅负责统一命题制卷、阅卷,考务工作由县具体负责。笔试分学科闭卷考试。

(二)笔试内容

笔试命题范围和内容为《云南省特岗教师招聘考试大纲》,命题体现实施素质教育要求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方向,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专业知识水平和能力。考试科目分为两个类别:应聘小学特岗教师分语文、数学、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7个学科参加笔试;应聘中学特岗教师分政治、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历史、英语、信息技术、音乐、体育、美术13个学科参加笔试,初中、小学分学科使用不同试卷。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80分为报考学科的专业基础知识,20分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知识。

六、面试和体检

(一)面试。笔试结束后,分岗位和学科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造

册报送省特岗办审核确定面试人员。面试前需对毕业生个人信息进行复审,如证件材料与报名信息不符的,则取消面试资格,并根据岗位笔试成绩在最低控制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由县教育局、县人事劳动局共同组织,临时派遣考官,面试主要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及考察考生的仪容仪表、语言交际能力、职业素养、事业观念及潜能,学习、工作情况及获奖情况等。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以学业成绩为依据,满分为100分。其他面试内容采取与考生面对面交谈方式进行,确定合格或不合格,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二)体检。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将情况报送省特岗办核准后,方可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

七、聘用

考核、体检、政审合格后,向社会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7天,无检举即可办理聘用手续,由县教育局与特岗教师签订《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合同书》。聘期三年,第一年实行见习期工资,第二年起享受在职教师同等待遇。对聘用人员实行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三年考核均合格、自愿在本地学校从事农村教育工作者,报保山市人事部门批准,直接纳入国家正式在编教师管理。聘用期内不得报考国家公务员和研究生,不得调动到非“特岗计划”设岗单位。

特此公告


昌宁县特岗教师招聘领导小组

二OO九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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