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潍坊市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
2013-04-09来源:潍坊市人事考试信息网

1、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缺一不可)进入考场,在“座次表”上签到后,对号入座,并将两证放在桌子边角。有效身份证件仅限:居民身份证(军人为军官证)、居民临时身份证。

2、应考物品:请准备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削笔刀。不得携带规定以外的任何书籍、资料、草稿纸及通讯、计算、存储工具等,已带入的应存放在考场指定位置,不得带至座位。

3、熟知《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令第4号),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如有违纪违规行为,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4、考试实行全场封闭,开考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出场。

5、考试结束铃响,应立即停止答题,将试卷、答题卡分别反面向上放在桌子上。试卷被监考人员回收后,须再次在座次表上签名确认,未签名者视作为未交卷。经监考人员清点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出考场。考场配发的草稿纸,考后统一收回。

6、所有考生的考试成绩数据将进行雷同检测和异常情况甄别,对被判定为雷同的试卷将取消成绩,并按规定进行违纪处理。考生的违纪情况将纳入考试诚信信息库。

温馨提示:

1、请考生提前熟悉考点地址和交通路线,以免因走错考点耽误考试。

2、作答前,请认真阅读试卷答题卡上的注意事项,按要求在试卷和答题卡上正确填涂姓名、准考证号等相关信息。客观题科目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主观题科目使用黑色墨水笔用现行规范汉语言文字在专用答题卡指定的题号和区域内作答。

3、考试成绩查询网站:www.wfrsk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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