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恩施市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13-04-08来源: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根据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3年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2]157号)精神,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专业人才,改善我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拟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1名。现公告如下:

一、专项招聘原则

1、编制限额、年度增人计划原则

2、岗位需要原则

3、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原则

4、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二、专项招聘名额及岗位。详见《恩施市2013年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申报表》(附件)

三、专项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有关事业单位的招聘岗位、专业要求、招聘条件具体详见《恩施市2013年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申报表》。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分别在用人单位网站(单位未建网站的在用人单位张贴)、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州、市人社局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做到指标公开、条件公开、过程公开。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恩施市教育系统:

报名时间:截止2013年4月12日17:30分

报名地点:在各相关高校进行现场报名或者直接投送简历到恩施市教育局人事科。(联系人:朱诗武 电话:0718-8413177)

(2)恩施市卫生系统:

报名时间:截止2013年4月12日17:30分

报名地点:在各相关高校进行现场报名或者直接投送简历到恩施市卫生局人事科。(联系人:王乾坤 电话:0718-8251653)

(3)其他系统:

报名时间:截止2013年4月12日17:30分

报名地点:其中恩施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市路灯管理所报名地点为恩施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人事科。(联系人:盛苇 电话:0718-8228447);恩施市海事处、市公路段报名地点为恩施市交通运输局人事科。(联系人:马莉 联系电话:0718-8222131)

(4)恩施市农业系统:

报名、考试相关事项将另行公告。

(三)材料要求:

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材料:应聘人员须持个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个人简历、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应届毕业生还应提交就业推荐表。

(四)招聘方式:

(1)恩施市教育系统

组成专项招聘专班参加华中师范大学、湖北大学、湖北师范学院等高校现场招聘会,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招聘过程须在市人社局指导下,全程接受市纪委监察局的监督。专项招聘专班根据面试情况以及应聘人员资格及在校学习成绩择优集体研究确定拟招聘对象,学校与其签订协议;在报名人员简历中筛选出符合条件的人员,对其进行面谈和考核,专项招聘专班根据面谈、考核情况以及应聘人员资格及在校学习成绩择优集体研究确定拟招聘对象,学校与其签订协议。

(2)恩施市卫生系统

专项招聘专班参加武汉大学、武汉科技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湖北中医药大学等高校现场招聘会,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招聘过程须在市人社局指导下,全程接受市纪委监察局的监督。专项招聘专班根据面试情况以及应聘人员资格及在校学习成绩择优集体研究确定拟招聘对象,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协议;在卫生医疗单位自行招聘人员中专项招聘,采取本人申请、院、科室推荐、考试及考核的办法,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招聘对象,市中心医院与其签订协议。

(3)其他系统

组成专项招聘专班参加华中师范大学、湖北大学、武汉工程大学等高校现场招聘会,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招聘过程须在市人社局指导下,全程接受市纪委监察局的监督。专项招聘专班根据面试情况以及应聘人员资格及在校学习成绩择优集体研究确定拟招聘对象,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协议;在报名人员简历中筛选出符合条件的人员,对其进行面谈和考核,专项招聘专班根据面谈、考核情况以及应聘人员资格及在校学习成绩择优集体研究确定拟招聘对象,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协议。

(4)恩施市农业系统

成立恩施市从优秀“三支一扶”人员中选聘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的选聘方式时间另行公告通知。

(五)体检和考核。

根据测试成绩或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体检由用人单位集中组织拟聘对象到县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操作规程(国人部发〔2005〕1号、国人厅发〔2007〕25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考核的重点是拟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工作作风、学习态度、学习成绩、工作实绩等。

(六)确定拟聘对象。

拟聘对象由用人单位领导班子根据面试成绩及体检、考核的结果集体研究,择优确定。

(七)公示。

拟聘对象在单位公示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后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取消相关人员的受聘资格。

(八)备案及聘用。

专项招聘工作完成后,将专项招聘工作实施情况报告、《拟聘人员备案名册》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对专项招聘的人员实行岗位聘用、合同管理。专项招聘人员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5年以上的承诺协议。

五、其他待遇

引进国内“2ll工程”、“985工程”重点大学工程类专业的全日制优秀本科毕业生或研究生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直接执行定级工资标准。

2、市财政三年内给予用人单位引进人才3000元/人每年的养老保险补贴。

3、由市政府给予经济适用房一套供居住使用。

4、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的,由市财政每月发放2000元工作和安家补助费,补助期限为5年,合计12万元。

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的,由市财政每月发放1000元工作和安家补助费,补助期限为5年,合计6万元。

国家“211工程”、“985工程”院校全日制本科生,由市财政每月发放500元工作和安家补助费,补助期限为5年,合计3万元。

5、直接纳入我市副科级后备干部管理,工作满1年后,经过考核,表现优秀的破格提拔为副科级干部。

享受以上待遇人员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5年以上的承诺协议,若因各种原因离开恩施市工作的,必须退还所有已享受的待遇。

附件《恩施市2013年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恩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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