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州人社局《关于做好2013年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2]157号)文件精神,咸丰县一中拟招聘教师9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条件附后
二、选聘程序
(一)由咸丰县人社局、纪检监察部门、主管部门、用人单位联合组成招聘专班,联系华中师范大学、湖北师范学院、湖北第二师范学院、三峡大学、湖北民族学院、长江师范学院、重庆师范学院、西南民族学院等高校,在校内发布公告。招聘公告内容包括招聘单位与岗位、招聘计划和条件、招聘程序等。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携带相关资料、证件前往指定地点申请报名,由专项招聘专班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核,审核合格者参加测试。具体报名时间及地点祥见各高校内的公告。
(三)水平能力测试。由招聘专班对报名人员进行测试,测试内容主要为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测试。
(四)组织考察。对拟聘对象,由县人社局会同主管部门组织考察。考察应严格对照拟聘条件进行,重点考察拟聘对象的职业道德、思想作风、学习态度、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要考察拟聘对象是否乐于扎根山区、服务基层的态度。
(五)体检。由用人单位组织拟聘人员到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操作规程(国人部发〔2005〕1号、国人厅发〔2007〕25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
(六)备案及聘用管理。根据测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由县人社局审核后报州人社局备案。并按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办理聘用手续。专项招聘人员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服务期的承诺协议。
三、 三、时间要求
从2013年4月10日开始至2013年4月15日结束。
联系电话:邓 科 0718—6891327
咸丰县一中
2013年4月3日
附件:招聘计划及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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