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区各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我局将组织实施2013年度上半年本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性较强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河北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环卫局所属事业单位、环保局所属事业单位。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河北区部分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专业性较强)岗位,共203人(招聘单位均已完成设岗,且有相应空岗)。各招聘单位具体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河北区2013年度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三、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6、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信息发布
根据批准的招聘方案,统一制定招聘公告,报考人员从2013年3月30日至4月10日在下列网站查询: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tj.1ss.gov.cn
天津人事考试网:www.tjkpzx.com
天津市人才中心:www.tjtalents.com.cn
河北区政务网:http://www.tjhbq.gov.cn
五、报名和缴费的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
考试报名与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网址:http://www.tjhbq.gov.cn
http://rszk.tjhbq.gov.cn
报名时间:2013年4月11日8:30至4月15日17:00。
笔试缴费时间:2013年4月11日8:30至4月17日17:00。
改报时间:2013年4月19日8:30至17:00。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六、考试与资格审查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公共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含论文;
笔试专业科目考试为报考岗位的相关专业知识(部分岗位为专业测试,详见招聘计划)。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13年4月29日8:30至5月4日17:00。
笔试时间:2013年5月5日。
综合能力测试(含论文)8:30--11:00
专业知识测试(部分岗位为专业测试)14:00--15:30
2013年5月17日,报考人员可到本人所报考单位或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考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方式。
对通过笔试的考生,面试前需持报考资格证书原件、所在单位或学校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表等材料,在2013年5月18日至22日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教育系统考生在河北区教育局进行资格审查,卫生系统考生在河北区卫生局进行资格审查,其他单位考生均在河北区人力社保局进行资格审查。
(三)面试:面试为结构化面谈(教育、卫生及环卫系统为专业技能考核)。
面试(专业技能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
面试缴费和面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13年5月28日8:30至5月31日17:00。
面试时间:2013年6月1日至2日。(其中卫生及环卫系统专业技能考核时间为6月1日-10日,教育系统专业技能考核时间为6月1日-15日)
进入面试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和未按照规定参加面试(专业技能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报考人员应按照笔试、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技能考核)成绩各占50%。具体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其中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考试各占50%)×50%+面试(考核)成绩×50%。(满分各为100分)。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非组织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应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河北区政务网统一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报名序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考试范围以历届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大纲为准。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考务咨询和举报投诉电话:26296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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