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暂行)》(青人发〔2006〕7号)以及国家、省有关规定和要求,2013年青岛市市南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48人(详见《2013年青岛市市南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应聘人员年龄须符合招聘岗位要求。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
(四)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学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应聘。
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网上缴费。
统一报名时间:2013年4月15日9:00—17日16:00
网上审核时间:2013年4月16日9:00—18日12:00
查询及网上缴费时间:2013年4月16日9:00—18日16:00
具体办法:
1、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青岛人事考试网(http://rsks.qdhrss.gov.cn),点击“2013年青岛市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入口”,进入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个人信息。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由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本市事业单位。
2、单位初审: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集中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审查确定初审结果。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截止之日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3.缴费:考务费按每人40元收取。应聘人员在确认已被初审通过后,要按规定时间登录青岛市人事考试网(http://rsks.qdhrss.gov.cn),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
报考人员可于2013年5月9日9:00至11日9:0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须先在网上缴费,并于4月21日9:00—11:30,13:00—15:00到青岛市市南区社区教育中心(观海一路27号)办理考务费退款手续(逾期不再受理)。在办理减免考务费时,应出具以下材料:《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如本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到场办理,可委托他人携带以上证明材料办理。
网上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查时,须按应聘岗位需求条件,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二代身份证、从业资格证书等,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证明,属无业人员的需提交失业证或档案代管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山东省内院校实行网上签约的可不提供就业协议书)以及学校出具的专业、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明。专科学历考生还需提交户口簿。上述证明材料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可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进入面试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事宜在青岛市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网(http://www.qdsnhrss.gov.cn)上发布。
(三)其他
根据有关规定,由青岛市招募的“社区工作者”并在市南区服务的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9年、2010年、2011年招募、续聘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聘的,可以应聘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定向招聘岗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政策。应聘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资格审查时,除出具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二代身份证和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还要出具青岛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市南区“三支一扶”办公室出具的年度考核材料。上述证明材料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统一笔试
1.根据招聘岗位需求,笔试科目为教育类(B)。教育类考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相关知识和应用以及综合知识等。
笔试考一科,不指定教材。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笔试有关信息在青岛人事考试网(http://rsks.qdhrss.gov.cn)发布。
笔试时间:2013年5月11日9:00—11:30
2.根据招聘岗位和人数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报考人员中,根据招聘计划和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进入面试人员的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在网上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3.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二)面试
面试工作在市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监督指导下,严格按照《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规程》(青人办发〔2009〕14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发〔2011〕29号)组织实施。有关面试具体事宜详见青岛市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网(http://www.qdsnhrss.gov.cn)公布的面试工作方案。
1、教师说课及答辩
(1)说课主要考察教师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素养、教学思想。具体内容根据专业和岗位特点确定。答辩主要考察考生仪表仪态,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综合素质等。
(2)说课及答辩成绩采取百分制,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2、教师专业测试
(1)根据招聘岗位特点考察考生的专业技能、专业知识。
(2)专业测试成绩采取百分制,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3、定向招聘岗位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考生仪表仪态,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综合素质等。
(2)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考务费70元/人。
面试成绩当天在青岛市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网(http://www.qdsnhrss.gov.cn)上公布。
四、成绩核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总成绩评定:按笔试成绩占40%,教师说课及答辩成绩占40%、教师专业测试成绩占20%的比例,加权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定向招聘岗位总成绩评定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加权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
根据总成绩,按招聘计划分学段、学科、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员名单。岗位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1个录用计划中出现两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分学段、学科、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如果笔试成绩也相同,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考生总成绩及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将在青岛市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网(http://www.qdsnhrss.gov.cn)上公布。
五、体检和考核
体检和考核工作按《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暂行)》、《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等规定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录取。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需提交笔试准考证、身份证。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
因考生放弃体检、考核资格或体检、考核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六、聘用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
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有关说明
(一)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取消或核减计划、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事宜、体检考核和公示等事宜均在在青岛市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网(http://www.qdsnhrss.gov.cn)公布。
报名咨询电话:0532-887292620532-88729258
咨询时间:9:00—11:30;13:30—17:00(工作日)
网上报考技术咨询电话:15588683585
监督电话:0532-85830507(工作日)
一般在工作时间接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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