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含长沙大学附属中学,下同)公开招聘教师的报名、资格审查、笔试和体检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考核、考察和确定拟录取人员工作在市教育局的指导、监督下由各招聘单位进行,并委托市教育人才管理服务中心负责相关具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员编制及管理办法
1、骨干教师岗位招聘录取人员列入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编制,其岗位等级待参加学校的岗位竞聘后确定。
2、毕业生岗位招聘录取人员编制到校不到人,工资及津补贴等经费由市财政按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的标准同等核拨,列入事业单位社保,工作2年后,优秀的作为骨干教师办理上编手续。
3、招聘录取人员实行合同聘用制和人事代理制管理。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科学发展观,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师德高尚,爱生敬业,身体健康,服从安排。
2、具备与招聘岗位相应种类的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达二乙(语文、英语、音乐岗位为二甲)及以上等级,报考校医、财会等岗位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书。
3、报考骨干教师岗位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岗位另有要求的除外);
(2)取得教师类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招聘岗位另有要求的除外);
(3)男性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级教师、博士研究生、教授年龄放宽到45周以下(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报考毕业生岗位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岗位另有要求的除外)。
(2)年龄在26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年龄放宽至32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长沙职业技术学院、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岗位的相关要求见该两校的《招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见附件3、附件4)。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报名
1、时间:2013年4月12日――4月15日(四天)
上午:8∶30---12∶00 下午:2∶00---5∶00
2、地点:长沙人才市场(贺龙体育中心南门,劳动西路299号)
3、本次招聘仅设置现场报名;报考人员于报名前下载并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5、6、7、8)、报名期间持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和相关证件证书接受资格初审、现场交付《报名登记表》打印《笔试准考证》并确认个人报名信息。《报名登记表》分为:直属单位毕业生招聘岗位报名表、直属单位骨干教师招聘岗位报名表、直属高职院校毕业生招聘岗位报名表、直属高职院校骨干教师招聘岗位报名表,不同类别的招聘岗位不能混报。
4、报考志愿分为第一志愿学校、第二志愿学校和“是否服从调剂”
三种,所填报志愿的学校必须是层次相同,岗位与本人所学专业(音乐、体育等岗位还应与本人主修或专业相符),或与教师资格学科,或与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相同。
5、资格初审时应提交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和以下相关证
件、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他人报名的,还应提交被委托人的《身
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骨干教师岗位:《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
毕业生岗位:《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注:2013年应届毕业生可暂提供《身份证》、《学生证》、《就业协议书》(或《毕业生报到证》)、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书》,但资格复审时须提交全部所需的证件证书)
四、笔试
1、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应具备的专业知识(注:音乐、体育岗位为音乐教育、体育教育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和课程改革新理念等)两科;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卷面满分均为100分,按7∶3的比例合成为笔试总分;不指定考试指导用书。
2、笔试的考点、考室及考生座号于2013年4月25日(星期四)在长沙教育信息网公布。
3、笔试定于2013年4月28日(星期日)上午8∶30--11∶00进行,总时量150分钟。
4、2013年5月8日(星期三)开始,可在长沙教育信息网查询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在5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到市教育人才管理服务中心递交书面查分申请(附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复印件),并于5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到市教育人才管理服务中心领取查分结果(或电话问询)。
五、考核
1、考核人选的确定:笔试后,按各专业招聘计划总数的3倍确
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填报第一志愿的上笔试合格分数线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与招聘学校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的人选(若笔试成绩相同,以专业知识成绩高低确定);未达比例时,在填报了第二志愿已上笔试合格分数线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笔试成绩相同,以专业知识成绩高低确定),仍
有未达比例岗位时,在填报了“服从调剂”志愿的上笔试合格分数线人
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调剂(若笔试成绩相同,以专业知识成
绩高低确定)。报名人数未达1∶3比例的专业岗位,报名人员免笔试直接进入考核。
2、考核按照《考核细则》(附件2)在各招聘单位进行,各招聘单位考核的具体时间及内容将在长沙教育信息网、长沙人才网公布。
六、成绩合成
笔试和考核成绩按4∶6的比例合成为考生的综合成绩,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考核前划定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下均简称“合格分数线”)并在长沙教育信息网和长沙人才网公布。
七、体检
1、体检人选在达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根据各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依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考核成绩高低确定)。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合格者自愿放弃的,在达合格分数线以上者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考核成绩高低确定)。替补不超过两次。
2、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八、考察
1、体检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
2、当出现体检和考察合格者弃权、或考察出现不合格者,导致
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可在达合格分数线以上者中按综合成绩
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综合成绩相同的,按考核成绩高低确定),经体
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九、录取聘用
1、考察结束后,市教育局对考察合格者进行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为拟录取聘用人员,拟录取聘用人员名单经市教育局审查,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下达录取批复。录取聘用人员名单在长沙教育信息网和长沙人才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3、拟录取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4、未能按时办理档案转入者视为自行放弃。
十、空缺岗位补充录用
招聘岗位因考核后无人入围体检、或入围人员因个人原因提出放弃相应资格等情况出现空缺岗位且无递补对象时,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提交《空缺岗位补充录用申请》,经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发布《关于部分空缺岗位补充录用的公告》实施空缺岗位补充录用工作,补充录用的对象为考核后综合成绩达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补充录用工作按报名、资格初审、考核、体检、考察、
资格复审和确定拟录取人员等程序实施。补充录用工作仅限一次。
十一、注意事项 :
1、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其在职的父母或配偶所在工作单位的岗位。
2、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在读本科、硕士、博士研究生须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3、合同期内的特岗教师和2013年毕业的免费师范生不列入本次
招聘范围。
4、报考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报考材料并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取资格。
十二、联系办法
咨询电话:
0731-84899738(长沙市教育局人事处)
0731--84899741 84899753(长沙市教育人才管理服务中心)
报名期间联系电话:0731-82939498 (长沙人才市场)
监督电话:
0731—84899742 (长沙市教育局纪委)
0731-84907996 84907997(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相关网站:
长沙教育信息网(www.csedu.gov.cn)
长沙人才网(
www.cshr.com.cn)
长沙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csbys.cn)
附:
《江苏公务员考试笔试成绩》来源于长沙市教育信息网,最近更新(2013年04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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