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第四十七中学学生公寓招聘生活指导老师启事
一、任职条件
1.思想觉悟高,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有爱心,责任心强,愿意为学生服务。
2.身体健康(提供健康证明),不吸烟,无不良嗜好。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管理能力。
3.大专或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50岁以下,无家庭负担,除周六、日外能住在学校。
二、招聘对象
1.面向广州社会各界人士;担任过中小学教师、生活老师者优先考虑。
2.学校拟招男、女生活指导老师各2名;
三、招聘办法
符合任职条件的对象,从即日起请致电广州市第四十七中学报名,或将本人资料电邮发送至zx47dy@163.com.联系人蔡老师,电话87581635
报名时请提供姓名、性别、年龄、电话号码、家庭住址、工作简历等资料。经学校资格审查,电话通知来校进行简单测试。之后,拟聘为学生公寓生活指导老师,试用期一个月合格后,为正式生活指导。
四、管理办法
1.学生公寓生活指导老师岗位聘期一年,一年后重新聘任。
2.工资按照学校的相关规定与标准支付。
3.任职期间由于工作不认真造成工作失误的,或工作不积极,不能够很好履行工作职责的学校予以辞退。
4.工作期间必须住在学生公寓,不得带外人入住,一经发现作辞退处理。
五、待遇
生活指导老师每月2500-3000元工资,学校按照规定缴纳社保,晚自习管理、加班费用另计;寒暑假享受带薪假期。
广州市第四十七中学
二○一三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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