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维西县2009年特岗教师招聘公告
2009-06-17来源:云南省教育厅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做好200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06]2号)及《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分配2009年特岗教师招聘执行计划》(云教人[2009]39号)、《云南省教育厅关于200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安排的通知》(云教人[2009]40)号文件的要求,现将维西县2009年公开招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的具体办法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择优招聘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工作遵循“公正、公开、公平、自愿、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的岗位数

我县招聘6个学科,6名“特设岗位”初中教师。各学科教师需求见下表:

各学科教师需求

学 科 岗位数 学 科 岗位数 学 科 岗位数
数学 1 政治 1 物理 1
化学 1 历史 1 体育 1

三、招聘对象的范围和条件

1、招聘范围:面向全国招聘,有志从事“特岗计划”教师工作,且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

2、招聘对象的条件要求。招聘对象要求政治合格,品学兼优,身体健康,综合素质好,并符合以下条件:

(1)全日制高等师范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2)熟练运用当地民族语言,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岁(含30岁)以下(1979年7月1日后出生)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中等教育学和中等教育心理学合格证、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未就业的应往届本科毕业生。

(3)报名人员都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3、以下人员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选聘:

(1)维西县户籍生源,愿意回维西县乡(镇)中学任教的毕业生。

(2)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省级及省级以上“三好学生”或校级“三好学生”。

(3)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本科毕业生。

四、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09年6月22日至6月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维西县教育局人事股

五、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凡报名参加维西县“特岗计划”教师应聘人员,原则上本人须在6月 26 日前到维西县教育局进行现场信息采集和资格审查(若有特殊情况,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在领取准考证时,带原件到维西县教育局人事股重新验证。),资格审查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照片4张。

2、身份证、毕业证、普通话等级证(原件),有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以及获得省级优秀毕业生、省级及省级以上“三好生”、 校级“三好生”证书的,同时提供其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查验后当场退还持有人。

六、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总体安排:由省教育厅负责统一命题制卷、阅卷,考务工作和准考证印制、发放由各州(市)、县(市、区)具体负责。笔试工作各环节均严格按普通高考的各项要求执行。笔试为分学科闭卷考试。

1、笔试内容:笔试命题范围和内容为《云南省特岗教师招聘考试大纲》,命题体现实施素质教育要求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方向,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专业知识水平和能力。考试科目分为1个类别:应聘中学特岗教师分政治、数学、物理、历史、体育、化学6个学科参加笔试,初中学科使用不同试卷。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80分为报考学科的专业基础知识,20分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知识。

2、面试:考察毕业生的综合素质,满分100分。

3、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为合成分,总分在65分及以上人员确定为初录人员,初录人员按高分到低分专业岗位数参加体检,如专业数在招聘指标内出现不足情况,则在其他专业数内按分数高低进行调配。
4、准考证领取时间:2009年7月23日——7月24日,领取地点:维西县教育局人事股。

5、考试考核的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09年7月25日 上午9:00—11:30
面试时间:面试时间及面试办法待笔试成绩公布后确定。
考试考核的地点:维西县第一中学

6、笔试结束后,分学科按招聘专业数的1:2比例择优确定面试人员。

七、政审、体检、聘用

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学科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政审和体检人员,政审、体检合格者签订三年聘用合同,合同期内每年考核一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八、其它

1、特设岗位教师享受省教育厅、财政厅、人事厅、省编办《关于贯彻执行教育部等四部委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实施意见》(云教人[2006]28号)规定的优惠政策。

2、每位应聘者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办完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等事宜,不按时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聘资格。

3、体检按照《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进行。

4、凡被聘用的应聘者,自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无故不到学校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5、已聘用人员,在聘用期内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予以解除聘用。

6、“特设岗位”教师的招聘,由教育局、人事局共同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参与。

咨询电话:0887—8628083  8626802

维西县教育局网址:http://dqwx.xxgk.yn.gov.cn/jyj

电  子  邮   箱:        wxxjyjbgs@163.com

                                                                              

维西县教育局

维西县人事局

二○○九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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