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合理配置教师资源,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和福建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全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3]12号)以及中共永定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县教育局201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使用编制的通知》(永委编办[2013]14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县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人数
(一)小学16名
其中:小学语文7名、小学数学4名、小学英语3名、小学体育1名、
小学音乐1名。
(二)特殊教育学校:1名
(三)职业学校3名
侨荣职业中专学校:音乐(声乐方向)、焊接技术、市场营销各1名。
(四)幼儿园教师30名(其中设6名专项岗位,用于招聘在永定参加“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者支教期满或行将期满考核合格人员)
二、招聘条件及对象
(一)基本条件
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安心教育工作,具有敬业奉献精神;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
(二)符合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1、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必须是龙岩市籍生源且年龄30周岁以下(1982年3月26日及以后出生)已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2013年师范类毕业生可持所在学校出具的符合申请教师资格条件并正在办理证明报考,下同)。
2、报考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必须是龙岩市籍生源且年龄30周岁以下(1982年3月26日及以后出生)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特殊教育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3、报考职校音乐(声乐方向,应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焊接技术、市场营销专业教师岗位必须是年龄30周岁以下(1982年3月26日及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4、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龙岩市籍生源且年龄30周岁以下(1982年3月26日及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幼儿教育、学前教育、初等教育、小学教育、艺术(含音乐、美术)教育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2)侨荣职业中专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已取得国民教育(幼儿教育、学前教育、初等教育、小学教育、音乐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1982年3月26日及以后出生)的毕业生。
5、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专用职位的招聘人员应为我县生源2013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
6、在永定参加“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者等支教项目服务期满或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高校毕业生,报考专项岗位的,不受专业限制,享受加分政策,与同职位其他应聘人员平等竞争,通过竞争后未聘的人员再按笔试、面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用专项岗位指标择优聘用。
7、按照省、市有关规定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加分条件的人员,须填报《永定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加分审核表》,并提供相关材料,由县人事局审核批准(证明材料等应于2013年4月30日前向教育局人事股提供,逾期无效)。
8、以上报考人员不含我县在职公办教师。
三、报名办法
(一)报考职校音乐(声乐方向)、小学、特教和幼儿园教师岗位统一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进行报名(网址: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教师招聘考试专栏),报名时间全省统一为:2013年4月1日0:00(系统开启)—4月10日24:00(系统关闭),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考侨荣职校焊接技术、市场营销岗位的,由我县按有关规定自行组织招聘考试,应聘人员于2013年4月1日—4月10日(双休日除外)持(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往届毕业生须提供高等院校毕业证书、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在各地人才市场办理人事代理的人员须提供人事代理协议书;201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到县教育局办理报名手续。报名地点:永定县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597—5832369,考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三)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专用职位报名时间延长至2013年6月30日。
四、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网上报名必须提供真实有效信息进行资格初审,体检前必须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复核、确认(若提供证件与报名信息不符,取消资格,按成绩递补,责任自负)。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与网上报名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4)报名表一份。
五、笔试时间、内容
1、笔试时间:全省统一为2013年4月20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考生本人应于2013年4月15日0:00(系统开启)--19日24:00(系统关闭)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含考试通知单),作为考生进入考点的凭证。
2、笔试内容:按《关于开展全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0]7号文件规定执行。
六、面试
1、职校音乐、特教学校和小学教师岗位分学科根据笔试成绩按1:1比例由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不再进行面试。
2、幼儿教师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以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总分100分。面试内容、时间、地点及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3、职校焊接技术、市场营销岗位专业教师按实有报名人数参加面试,面试内容为本专业知识,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不足1:2的,则不予开考,取消招聘岗位。
4、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永定生源专用职位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
七、体检、考核和聘用
(一)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
(1)职校音乐、特教学校和小学教师岗位分学科根据笔试成绩按1:1比例由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体检对象,确定为体检对象的最后一名若有同分数的,则按专业知识成绩高低确定,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2)幼儿教师岗位根据笔试和面试的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由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体检对象,确定为体检对象的最后一名若有同分数的,则取第一学历高者为体检对象,学历仍相同,则取年龄小者为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序递补。
(3)职校焊接技术、市场营销岗位按面试成绩1:1比例由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序递补。
2、体检标准:按照福建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其补充规定执行。
3、体检的组织:体检由永定县教育局统一组织。
4、体检对象于体检前提供资格审核原件材料和填报聘用学校志愿。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核:
体检合格者由永定县教育局负责进行考核。如有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按笔试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
考核对象须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5个工作日内到永定县教育局办理调档手续,并在发出调档函后15天内将个人人事档案转到,逾期档案未转到的,视为自愿放弃考核资格。
(三)录聘办法:分学科按1:1比例根据成绩由高到低和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按填报志愿确定学校,成绩相同的,按第一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按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本人放弃拟聘资格的,按笔试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人员。
(四)确定人选:根据成绩和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永定县教育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1、公示期满,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相关职位拟招聘人选,由永定县教育局将已确定的拟招聘人员的有关材料报永定县人事局审批。
2、经永定县人事局审批同意后,按有关规定办理毕业生就业或调配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书。
3、招聘人选已和有关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的,应先解除原合同,否则不得办理聘用和调配手续,如有隐瞒,后果自负。
八、受聘人员的管理及待遇
1、所招聘人员为财政核拨事业编制人员,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约定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用年限5年(含一年见习期),聘用期内不得流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不予正式聘用。
2、工资按国家规定大中专毕业生的标准确定,享受与本单位同条件人员相同待遇。
九、其他事项
(一)招聘岗位与报考人数必须达到1:1.2的比例,否则相应减少招聘岗位数。幼儿园招聘对象总分须达及格及以上,方可录聘。不及格者不予录聘。
(二)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31日。
(三)“全日制普通院校”的学历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名。
(五)考生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无法联系造成影响招录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六)资格复核事项、面试方案、面试成绩、体检要求及拟聘人员名单等均在永定县教育局网站(www.ydxedu.com)公布,请自行查询。
(七)面试、体检、考核等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监督电话:永定县教育局纪检组(0597)5558619
永定县人事局纪检组(0597)3256523
(八)本公告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97)5832369
永定县教育局
永定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永定县人事局
二0一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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