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上杭县201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校(含幼儿园、职业中专)教师的公告
2013-03-30来源:福建省教育厅网

为进一步充实各中小学校教师队伍,逐步改善我县中小学校(含幼儿园、职业中专)年龄结构和学科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公务员局、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3〕12号)以及《上杭县人民政府批转县教育局等单位关于2013-2014学年中小学(含幼儿园、职业中专)教职工增补工作意见的通知》(杭政综〔2013〕53号)文件精神,按照龙岩市公务员局核准的招聘计划,现就我县201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校(含幼儿园、职业中专)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人数及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的基本条件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年龄及其他资格条件要求,报考者的相关学历取得时间截止到2013年7月31日,报考者相关证书取得时间、以及工作经历等计算时间截止到2013年3月26日,有年限要求的按足年足月累计。

4、招聘岗位的学历要求中未规定全日制普通院校的,须为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学历,所规定的学历均包括该学历及其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体检标准参照福建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其补充规定)。

6、招聘范围为龙岩市的,其确认报考者条件为:①2013年3月26日前常住户口在龙岩市辖区内的;②籍贯属龙岩市辖区内的毕业生;③龙岩市辖区内生源的毕业生。招聘范围为另有要求,其确认报考者条件按以上原则类推。

7、国有单位正式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8、报考者不得报考招聘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9、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现役军人,现在读的全日制高校学生(不含2013年正常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和本县财政核拨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二)相关乡镇农村小学教师职位的各学科招聘人数及资格条件要求(计划招聘50名,按农村小学教师职位一和农村小学教师职位二分别进行招聘):

1、农村小学教师职位一(计划招聘24名):

(1)各学科的招聘名额为:语文6名(其中:男性3名、女性3名)、数学6名(其中:男性3名、女性3名)、音乐4名、美术4名、体育4名;语文、数学教师职位中如有男性(或女性)应聘人员的少于相应的招聘人数,则该学科的剩余招聘名额面向女性(或男性)应聘人员招聘。

(2)招聘范围为龙岩市。

(3)报考人员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人员及往届师范类毕业人员须具有教师资格证;专业要求分别为:语文教师职位要求汉语言文学、思想政治、历史专业及小学教育、初等教育专业;数学教师职位要求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专业及小学教育、初等教育专业;音乐、美术、体育教师职位要求对口的专业。

(4)年龄要求: 1982年3月26日及以后出生。

2、农村小学教师职位二(计划招聘26名):

(1)各学科的招聘名额为:英语3名、科学4名、音乐4名、美术4名、体育8名、信息技术3名。

(2)招聘范围为面向2009年由上杭县教育局统一编外聘用到公办小学且现仍在岗、2009-2012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人员招聘。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大专及以上学历。

(4)招聘后5年内不得流动到我县农村小学以外的单位。

(三)幼儿教师职位的招聘人数及资格条件要求(计划招聘63名,按幼儿教师职位一、幼儿教师职位二和幼儿教师职位三分别进行招聘):

1、幼儿教师职位一(计划招聘50名):

(1)招聘范围为龙岩市。

(2)报考人员须具有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或者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音乐、舞蹈、美术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要求:1982年3月26日及以后出生。

2、幼儿教师职位二(计划招聘10名):

(1)招聘范围为:面向我县公办幼儿园(班)自主聘用(以2010年11月在册为准,下同)且现仍在岗的教师以及我县1996年县统一编内招聘但在2004年被解聘的原自收自支事业编制幼儿教师招聘。

(2)应聘人员须具有教师资格证。

(3)年龄要求:我县公办幼儿园(班)自主聘用教师以及我县1996年县统一编内招聘但在2004年被解聘后一直在我县公办幼儿园(班)任教的自收自支幼儿教师,须1972年3月26日及以后出生;在我县同一公办幼儿园(班)连续工作年限满10年以上且现仍在岗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1964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1996年县统一编内招聘但在2004年被解聘后不在我县公办幼儿园(班)任教的自收自支幼儿教师须1973年3月26日及以后出生。

(4)招聘后安排到农村幼儿园任教,5年内不得流动到我县农村幼儿园以外的单位。

3、幼儿教师职位三(计划招聘3名):

(1)招聘范围为:面向2009年由上杭县教育局统一编外聘用到公办幼儿园且现仍在岗、2009-2012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人员招聘。

(2)取得学前教育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3)招聘后安排到农村幼儿园任教,5年内不得流动到我县农村幼儿园以外的单位。

(四)中学教师职位的招聘人数及资格条件要求(计划招聘12名,按中学教师职位职位一、中学教师职位职位二分别进行招聘):

1、中学教师职位一(计划招聘7名):

(1)各学科的招聘名额为:语文1名、数学1名、物理1名、化学1名、生物1名、美术1名、体育1名。

(2)招聘范围为:面向龙岩市范围内的“985工程”高校对口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毕业生(不含“专升本”毕业生)、以及2013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

(3)年龄要求:1982年3月26日及以后出生。

2、中学教师职位二(计划招聘5名):

(1)招聘岗位为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专业要求为:心理学、应用心理学。

(2)招聘范围为龙岩市。

(3)报考人员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人员及往届师范类毕业人员须具有教师资格证。

(4)年龄要求:1982年3月26日及以后出生。

(五)职业中专专业教师职位的招聘人数及资格条件要求(计划招聘8名):

1、各学科的招聘名额为:建筑专业教师4名、计算机专业教师1名、会计专业教师2名、汽车实习指导教师1名。

2、招聘范围为龙岩市。

3、报考人员须具有对口专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汽车维修方面高级技师、技师资格的人员报考汽车实习指导教师职位,学历要求可放宽为汽车维修方面专业的大专学历。

4、各招聘学科的专业要求分别为:(1)建筑专业教师要求为:建筑学、土木工程、消防工程、工程力学类、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给排水工程、测量、测绘工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专业;(2)计算机专业教师要求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计算机)网络工程、数字媒体技术;(3)会计专业教师要求为:会计与审计类各专业;(4)汽车实习指导教师要求为: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工程、车辆工程、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

5、年龄要求:1982年3月26日及以后出生。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

1、除面向“985工程”高校毕业生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招聘的中学教师职位外,其余职位的招聘均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013年4月1日至2013年4月10日。应聘人员应确认进入的是指定报考网站: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eeafj.cn,登入承载“2012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网上报考系统”的连接网址:http://jszk.fjzk.com.cn,并认真阅读网上报考须知。我县2009年小学(含幼儿园)编外聘用教师、公办幼儿园(班)自主聘用教师以及职业中专专业教师职位应聘对象通过“委托考试模块”注册、报考、缴费,其余职位应聘人员通过“新任教师招聘模块” 注册、报考、缴费。职业中专专业教师应聘人员在委托考试模块中报考“教育综合教师”岗位,并在“报考职位备注”栏注明“报考××××教师职位”(如建筑专业教师职位、计算机专业教师职位、会计专业教师职位、汽车实习指导教师职位);其余应聘人员在对口学科报考。

2、考生要对本人网上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做出承诺,如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我县将对入围面试对象进行二次审核校验(二次审核校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最终确认以二次审核校验为准。经二次审核校验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职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3、面向“985工程”高校毕业生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招聘的中学教师职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013年5月21日至2013年5月31日的正常上班时间。报名地点:上杭县教育局人事股(上杭县临江镇人民路104号教育局二楼  咨询电话:0597-3887123)。

(二)应携带的材料:

1、农村小学教师职位一、幼儿教师职位一、中学教师各职位、职业中专教师职位的应聘人员在二次审核校验或现场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复印件:

①身份证。

②高等院校毕业证书(应届毕业人员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就读学校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③龙岩市范围内户籍或生源毕业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含应聘对象信息的家庭户口簿、高中毕业证书等)。

④大学期间的《学生学习成绩总表》。

⑤非师范类专业毕业人员、师范类往届毕业人员须提供教师资格证,职业中专专业教师职位、幼儿教师职位一的应聘人员以及应届师范类毕业生、“985工程”高校毕业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位的应聘人员可不提供教师资格证。

⑥已在国有单位正式就业的人员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⑦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类毕业生须提供与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签订的《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

⑧网络报名登记表一份(“985工程”高校毕业生、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填写《2013年上杭县中小学(含职业中专)教职工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表样附后)。

⑨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

2、农村小学教师职位二、幼儿教师职位二、幼儿教师职位三的应聘人员应在网络报考前应先到县教育局人事股现场审核并随带以下材料原件、复印件:

①身份证。

②大中专院校毕业证书(或就读学校提供的学历证明材料)。

③我县公办幼儿园(班)自主聘用教师以及我县1996年县统一编内招聘但在2004年被解聘的自收自支幼儿教师应聘对象须提供教师资格证。1972年3月26日以前出生的我县公办幼儿园(班)自主聘用教师,还须提供现任教公办幼儿园(班) 所在中心小学或中心校出具的连续工作年限证明。

④我县公办小学、幼儿园2009年编外聘用教师需提供2009-2013年的《聘用合同》以及2009-2012年的年度考核表。

⑤《2013年上杭县中小学(含职业中专)教职工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表样附后)。报名表须经所在中心小学或中心校审核(如符合报考条件,请中心校在网络报名表上签署“符合条件,同意报考”的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

⑥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

(三)考务费:

1、所有招聘职位的考务费均参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我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收费收入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财综〔2010〕23号)精神,按每人每报一个职位80元的标准收取。“985工程”高校毕业生、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在现场报考时收取,其余应聘人员在网上报考时完成网上缴费。

2、按上级有关规定,应聘人员报考缴费后,不论是否在该考点参加考试,所收费用均不予返还。

3、按省人事厅闽人发〔2007〕217号文件规定,农村特困的未就业毕业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免交有关考务费用和体检费用,相关费用由招聘单位承担。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须盖提供单位的公章)。

(四)加分申报:

符合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文件和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期满考核合格高校毕业生加分条件的人员,须在报名期限内(2013年4月1日-4月10日)填写《上杭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加分审核表》一式两份(考生可到县人事局领取或从“上杭人事人才网”的下载中心下载打印,网址为:http://www.shrs.gov.cn),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报送上杭县人事局审核批准,逾期不予补办。经上杭县人事局审核批准后,报考人员的所加分数计入笔试原始分成绩。

三、招聘考试办法:

(一)考试形式:

面向“985工程”高校毕业生、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招聘的中学教师职位不参加省统一招聘笔试,直接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招聘。

其余职位的招聘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采取100分制,其中笔试占总成绩的40%、面试占总成绩的60%。职业中专专业教师职位应聘人员只参加4月20日上午举行的教育综合知识部分的考试,其余职位的应聘人员须参加4月20日上午和下午对应专业的公开招聘笔试。

(二)考试时间、地点:

1、“985工程”高校毕业生、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不需笔试,其余应聘人员参加省统一招聘笔试,笔试时间:2013年4月20日,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2、所有职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准考证发放:

1、除“985工程”高校毕业生、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外的应聘人员,在通过网络审核后在考前一周(4月15日)自行通过报考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2、“985工程”高校毕业生、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面试准考证》由上杭县教育局人事股通知发放,其余面试对象持《笔试准考证》及身份证参加面试。

(四)考试科目、内容:

1、笔试

笔试科目、内容参见福建省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考网有关公告。笔试总成绩=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40%+专业知识考试成绩×60%。

2、面试

(1)职业中专专业教师职位、中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职位的面试采取结构性面试方式。面试内容为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及其综合素质。

(2)其余教师职位的面试形式及内容参照福建省中小学幼儿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标准与办法进行。

①小学语文、数学、英语、科学、信息技术教师职位、幼儿教师职位二、幼儿教师职位三、中学教师职位(除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职位)的面试采取说课方式。小学语文、数学、英语、科学、信息技术教师职位面试说课内容为上杭县现行小学教材中的一个课时;幼儿教师职位二、幼儿教师职位三说课内容为福建省幼儿园大、中、小班教师教育用书《领域活动指导》中的一个课时;中学教师职位(除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职位)面试说课内容为上杭县现行中学教材中的一个课时。面试备课时间50分钟,说课时间15-20分钟。

②小学音乐、美术、体育教师职位面试内容为考察应聘人员对应学科的基本技能。

③幼儿教师职位一的面试内容为检测应聘人员说、唱、弹、跳、画等方面的基本功。

(五)考试程序:

1、笔试:报考人员先参加相应职位所要求的笔试(“985工程”高校毕业生、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不参加笔试)。

2、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含经县人事局审核认定的加分成绩,下同)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各职位招聘人数的 1:3比例确定相应招聘职位(学科、专业)的面试对象,相关职位(学科、专业)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若有同分数者,一并参加面试。应聘中学教师职位(除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职位)的“985工程”高校毕业生、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直接进入面试。

3、如果相关职位(学科、专业)笔试的参加人数未超过招聘人数,报考人员的笔试卷面成绩必须达到合格线以上(合格线另定),方可进入面试;如果参加面试人数不超过招聘人数的,参加面试人员的成绩必须达到合格线以上(合格线另定),方可进入考核和体检。

4、面试工作统一由上杭县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

5、如有报考人员不按考试规定的要求参加笔试、面试的,视作自愿放弃招考资格,上述要求按实际参加考试的人数执行;如有报考人员在考试时违反笔试、面试考场规则等被认定为按零分处理或试卷作废处理等,不再作为面试或体检考核对象。

6、报考人员因故自愿放弃面试的,应在面试前两天的下午5:00之前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县教育局确认后,在报考该职位(学科、专业)的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报考人员未提出书面申请而放弃面试的空缺面试名额,不予递补。

7、参加省统一组织的笔试成绩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个人可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双重验证后查询本人笔试成绩。现场审核、面试、成绩公告及其他有关事项均通过“中国•上杭 教育信息网”(http://jyj.shanghang.gov.cn/)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对象的确定: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笔试、面试成绩按上述比例折算相加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排序,按1:1比例确定各职位(学科、专业)的体检对象,相关职位(学科、专业)确定的体检对象最后1名若有相同成绩的,以笔试成绩高分者为先,如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学历高者为先,若学历又相同无法确定人选的,则对同分数者另行组织一场面试,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二)体检:

1、体检由上杭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不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招考资格。

2、体检参照现行福建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其补充规定的要求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

3、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自知道体检结论起7天内本人有权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5、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相应职位(专业)按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人选。

(三)考核:

1、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由上杭县教育局负责进行考核;如有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相应职位(专业)按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人选。

2、考核对象须在接到考核通知的5个工作日内,属上杭县生源的往届师范类毕业人员到上杭县教育局、非师范类毕业人员到上杭县人事局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查询本人档案存放情况,属外县生源的到相应的个人人事档案(或毕业生档案)保管机构查询;如考核对象的个人人事档案(或毕业生档案)在上杭县教育局以外单位保管的,须在上述期限内到上杭县教育局人事股办理调档手续,并在发出调档函后20天内按档案转递的规定将个人人事档案(或毕业生档案)转到上杭县教育局,逾期作弃权处理。

3、考核对象为应届毕业生的,由上杭县教育局与其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或出具调档函,考核对象应在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后20日内按档案转递的规定将个人毕业生档案转到上杭县教育局。

4、考核对象还须在接到考核通知20天内,向县教育局提供户籍所在地县(市、区)级的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无违法犯罪情况证明、以及县(市、区)级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情况证明;考核对象为国有单位正式人员的,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工作期间表现情况及有无受过党政纪处分或其他惩戒的证明。

5、因个人原因档案及证明材料逾期未送达的,视为自愿放弃考核和招聘资格;如公安机关证明有违法犯罪记录或人口计生部门证明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等属于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按考核不合格取消招聘资格。

五、聘用程序

1、上杭县教育局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的结果,确定各职位(专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上杭人事人才网”(网址: http://www.shrs.gov.cn)和“上杭县教育城乡网”(网址:http://jyj.shanghang.gov.cn/)的公告公示栏目以及上杭县人事局、上杭县教育局公告栏等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上杭县教育局确定为相关职位(学科、专业)招聘人选并报上杭县人事局审批。经上杭县人事局审批同意后,招聘人选在30日内按事业单位相关的人事管理规定办理有关调配手续,未正式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办理毕业生就业审批手续(师范类毕业生由县教育局办理,非师范类毕业生由县人事局办理),国有单位正式在职干部以及在各级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办理人事关系委托代理的人员办理干部(人才)调动手续,其他不具备干部身份的人员按工人身份办理相关调配手续,实行以工代教。

3、招聘人选已和有关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的,应先解除原合同,否则不得办理聘用和调配手续,如有隐瞒,后果自负。

4、招聘人选从上杭县人事局审批同意招聘之日起30天内因本人原因未按规定办理聘用和调配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相关职位(学科、专业)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5、招聘人选为应届毕业生的,待正式毕业后按上述程序和要求办理招聘手续。

六、受聘人员的管理及待遇

1、全部职位的招聘人员均为财政核拨事业编制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有关规定实行聘用制,聘用期间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相关规定,享受我县相应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的相关待遇。

2、招聘人员的安排:

(1)小学教师职位的聘用人员安排在农村小学任教。

(2)面向我县2009年公办小学(含幼儿园)编外聘用教师招聘的人员安排在农村学校任教。

(3)面向社会招聘幼儿教师职位(幼儿教师职位一)的聘用人员安排在我县农村幼儿园任教。

(4)面向我县公办幼儿园(班)自主聘用教师以及我县1996年县统一编内招聘但在2004年被解聘的自收自支幼儿教师中具有教师资格证教师招聘的聘用人员(幼儿教师职位二)安排在我县农村幼儿园任教。

(5)中学教师职位聘用对象中“985工程”高校毕业生、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安排在城区中学任教(前三年安排到农村中学支教);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职位招聘人员安排在大型学校任教。

(6)职业中专专业教师职位招聘人员安排在县职业中专学校任教。

七、其他事项

报考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核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的,一律按规定处理。如在办理调配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之前发现并查实属于不得招聘的,取消该人员的聘用资格,相关职位(学科、专业)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人选;如报考人员在办理调配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后发现并查实属于不得招聘的,一律解除聘用合同,不再递补人员。

上杭县人事局

上杭县教育局

201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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