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福州市闽侯县小学、幼儿园招考教师公告
2013-03-30来源:福建省教育厅网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公务员局、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3〕13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考高校优秀毕业生147人(其中小学教师119人、幼儿教师28人),现公告如下:

学校、学科分布和招考对象

1.小学教师(119人)

(1)学校、学科分布:

学科学 校 语文 数学 英语 体育 音乐 美术 科学 信息技术 心理健康
实验小学               1 1
青口小学学区 5   1 1 1 1   1  
祥谦小学学区 5 1         2 1  
尚干小学学区 1 1 1   1 1   1  
南通小学学区 6 2 3 1   1 1 1  
南屿小学学区   1 1 1 1 1      
上街小学学区 1   1 1 1   1 1 1
荆溪小学学区   2         1    
甘蔗小学学区         1 1 1    
鸿尾小学学区 6 6 1   1 1      
白沙小学学区 3 3 2 2          
洋里小学学区 7 2              
大湖小学学区 7 2              
廷坪小学学区 6     1       1  
小箬小学学区 4 4              
合 计 51 24 10 7 6 6 6 7 2

(2)报考条件和对象:

①2013届福建省内普通全日制师范本科及以上学历,本专业毕业综合成绩前20%的,具备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书的福建省生源的毕业生。2013届“985工程”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教师资格的毕业生可报考科学、信息技术、心理健康专业。

②2011—2013届普通全日制师范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书的闽侯县生源的毕业生。2012-2013届普通全日制师范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书的福州地区生源(含平潭县,下同)的毕业生。

③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课教师:a.现在岗任教且连续在闽侯县小学代课5年及以上(持学校相关证明及工资册)的人员;b.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中师函授毕业生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c.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d.国民教育系列大专及以上学历(要求提供中国高等教育信息网学历查询结果证明);e.所报学科志愿须与持有的教师资格相一致。

符合报考条件的中师函授毕业生除提供报名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中师函授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籍卡片复印件(学校经办人签字并盖学校公章)。

(3)专业要求:

小学教育专业毕业生按学科方向参加本学科招考。但以下岗位允许相关专业毕业生报考:

①小学语文学科除相应专业外,还允许政教、历史及人文教育(历史学科方向)专业毕业生报考,普通话等级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

②小学数学学科除相应专业外,还允许物理、化学专业毕业生报考。

③小学科学学科除相应专业外,还允许物理、地理、生物、教育技术及人文教育(地理学科方向)专业毕业生报考。

2.幼儿教师(28人):

(1)学校分布:

学科学校 幼儿教师
实验幼儿园 1
甘蔗中心幼儿园 3
上街中心幼儿园 2
荆溪中心幼儿园 2
鸿尾中心幼儿园 3
祥谦中心幼儿园 2
南通中心幼儿园 3
白沙中心幼儿园 2
洋里中心幼儿园 3
大湖中心幼儿园 3
廷坪中心幼儿园 3
小箬中心幼儿园 1
合 计 28

(2)报考条件和对象:

①2011-2013届普通全日制师范学前教育、音乐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书的福建省生源毕业生。

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闽侯职专(含闽侯美术职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a.国民教育系列大专及以上学历(要求提供中国高等教育信息网学历查询结果证明);b.年龄2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担任幼儿教师2年及以上(持学校相关证明及工资册);c.具备幼儿教师资格。

符合报考条件的闽侯职专(含闽侯美术职校)毕业生除提供报名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闽侯职专(含闽侯美术职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籍卡片复印件(学校经办人签字并盖学校公章)。

二、报名方法

1、报考人员直接通过网上报名。具体报名方式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承载链接“福建省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考网”来实现(网址:http://jszk.fjzk.com.cn/)。

2、网络报名时间全省统一为:2013年4月1日0:00-4月10日24:00,教育局人事科将对网上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3、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上网报名和缴费,报考人员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按网上提示要求,提供准确的个人报考信息。如因报考人员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无法参加考试或审核不通过,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后果。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择优录用。

(一)笔试:

1、报考人员根据福建省有关部门要求在规定时间参加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笔试。

2、笔试内容:按闽教人〔2013〕13号、闽考院自〔2013〕1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资格复核:

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弃权面试的空额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教育局人事科会同相关部门根据岗位招聘要求对拟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核。

(三)面试:

面试内容为编写教案、片断教学、回答问题或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办法及相关事宜另行公告。

(四)录用:

招考高校毕业生录用成绩按笔试成绩(百分制)的50%、面试成绩(百分制)的50%合成的综合成绩计算。根据录用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录用计划的1:1比例确定录用人选,录用成绩和拟录用人选的名单在闽侯县教育局政务公开栏和闽侯教育信息网站公告栏上公布。录用合格成绩定为60分。按照录用成绩总分和个人意愿分配到校。任教满五年后,方可申请参加县内教师校际交流和申请调出本县。

(五)体检:

拟录用人员须参加体检,体检合格的方可录用。有关体检的具体事项另行通过闽侯教育信息网站通知。

(六)其他:

1、担任教师岗位的拟录用人员须参加暑期集中岗前培训。有关集中培训的具体事项另行通过闽侯教育信息网站通知。

2、拟录用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录用。(1)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手段取得考试资格或相关证件审核不合格的;(2)审档不合格的;(3)报到时未取得高校毕业证书的;(4)报到时担任教师岗位的师范专业毕业生无教师资格证的。

3、被录用人员正式报到时间为2013年8月16日。

四、照顾政策

1、报名教师招考的闽侯县生源(原入学前户籍为闽侯县)毕业生给予笔试成绩(百分制)加5分。

2、符合报考条件且在闽侯县连续担任代课教师10年及以上的中师函授毕业生给予笔试成绩(百分制)加5分。

3、参加闽侯县“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毕业生并符合招考条件的给予笔试成绩(百分制)加5分。

4、录用的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部属师范院校师范本科毕业生每人发给安家补助费5000元。

闽侯县教育局

2013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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