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勒流中学现聘请高中语文临聘教师1名,临时聘任期为2013年4月-7月。
一、招聘条件:
1.具有高中语文教师资格,身心健康。
2.专业功底扎实,有较强的管理能力。
3.在职教师要求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具有中学语文二级教师以上职称;应届毕业生要求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专业对口。
二、待遇:
1.工资:临时聘任期间与在职教师同工同酬。
2.临聘期间表现确实优秀者,学校推荐参加下一年度顺德区引入教师面试和笔试。综合考核优胜者按顺德区教育局相关政策录用入编。
有意者请在4月1日前将个人简历发送邮箱sdllzx@126.com。通过资格审查者,学校将在4月2日前电话通知来校面试。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中学
201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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