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省公务员管理局(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省委编办《关于做好2013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3〕12号)、三明市公务员局《关于2013年核准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的通知》(明人发〔2013〕69号)和《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发〔2012〕33号),特制定2013年三明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招聘方案,具体如下:
一、招聘原则
㈠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㈢坚持学历与能力并重、注重能力水平的原则;
㈣坚持考试考核、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㈠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3.具备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应聘中学和中职学校岗位的须具备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全日制普通教育本科、硕士研究生为第一学历应聘的须同时具有相应的学位。
4.专业对口,所学专业学科符合岗位学科要求。
5.具有教师资格证书(学前教育暂不要求)。
㈡岗位条件
1.中学和中职学校文化课教学岗位。符合基本条件的同时还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⑴应聘三明一中、三明二中、三明九中的人员应是“985”“211”工程高校、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九大美院、福建师范大学、厦门大学、漳州师院、集美大学的毕业生。
其中:①三明生源上述院校毕业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后出生,含7月1日,下同)。
②非三明生源上述院校2013届师范类毕业生,年龄25周岁以下(1988年7月1日后出生,含7月1日,下同)。
③非三明生源“985”、“211”工程高校毕业生,年龄30周岁以下。
⑵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后出生,含7月1日,下同)。
⑶三明户籍人员,具备中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全日制普通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⑷夫妻一方户籍在三明的外地公办中学在岗在编教师,具备中学一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龄在40周岁(1968年7月1日后出生,含7月1日,下同)以下,第一学历须是全日制普通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
⑸三明市以外公办中学在岗在编教师,具备中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同时是市级学科带头人年龄在35周岁以下,省级学科带头人年龄在40周岁以下。
2.小学教学岗位。符合基本条件的同时还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⑴三明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年龄30周岁以下。
⑵三明生源师范类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年龄30周岁以下。
⑶三明生源中等师范学校或中等职业中专学校师范专业毕业后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年龄35周岁以下。
⑷非三明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年龄25周岁以下。
⑸非三明生源“985”或“211”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年龄30周岁以下。
⑹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
⑺三明生源或三明户籍人员,具备中小学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原中一或小高,下同),年龄在40周岁以下。
⑻夫妻一方户籍在三明的外地公办小学在岗在编教师,具备中小学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龄在40周岁以下,第一学历须是全日制普通教育中专及以上学历。
⑼夫妻一方户籍在三明的外地公办小学在岗在编教师,具备中小学教师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龄在30周岁以下,全日制普通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
⑽三明市以外公办小学在岗在编小学教师,具备小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同时是市级学科带头人年龄在35周岁以下,省级学科带头人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全日制普通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
3.中职学校专业教学岗位(暂不要求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符合基本条件的同时还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⑴三明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年龄30周岁以下。
⑵非三明生源“985”、“211”工程高校毕业生,年龄30周岁以下。
⑶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含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下同)颁发的一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年龄40周岁以下,第一学历须是全日制普通大专教育及以上学历。
⑷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年龄35周岁以下,第一学历须是全日制普通大专教育及以上学历。
4.幼儿园岗位。符合基本条件的同时还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⑴三明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弹、唱、跳、画四项技能,年龄30周岁以下。
⑵三明生源普通中等师范学校或三明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后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年龄35周岁以下。
⑶全日制普通高校幼儿教育或学前教育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30周岁以下。
⑷三明户籍,取得幼儿园中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龄35周岁以下。
⑸夫妻一方户籍在三明的外地公办在岗在编幼儿教师,具备幼儿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龄在35周岁以下,第一学历须是全日制普通教育中专及以上学历。
⑹非三明户籍,取得幼儿园中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幼教或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年龄35周岁以下,第一学历须是全日制普通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
岗位条件中职称均沿用原职称系列。
三、招聘程序
㈠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13年4月1日—4月10日。(网址:http://jszk.fjzk.com.cn/)。
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211”、“985工程”高校和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本科毕业生,“九大美院”应聘美术教师岗位的人员和应聘中职学校紧缺专业教师岗位人员于4月6日-4月18日(不含双休日)到三明市教育局人事科参加面试报名。报名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就业推荐表、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中职学校紧缺专业课教师暂不要求)、学历、学位证书(持自考、函授等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应聘者,须出具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的学历证明)的原件及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照片2张。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复印件1份。
应聘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文化学科教学岗位,在公布面试考核名单后选报应聘学校岗位。应聘小学岗位只填报三明市教育局直属小学岗位,应聘职业学校专业课职位的,直接填报招聘学校和专业。
㈡网上资格审查。市教育局将对网上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和复核。应聘者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无法参加考试或审核不通过,应聘者本人承担责任后果。
㈢ 符合岗位条件实际报名人数与职位拟招聘人数比例不足3:1的,经报有关部门批准,将采用符合政策规定的方法调整,或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㈣笔试。笔试由福建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985 和“211”工程高校和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本科毕业生、“九大美院”应聘美术教师岗位人员和应聘中职学校紧缺专业课教师岗位人员免笔试,其他应聘者均应参加笔试。
1.笔试时间:2013年4月20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5月10日前,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向各市、县(区)反馈笔试成绩,并向社会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合格线应达到试卷总分的60%。笔试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和加分合成,笔试成绩合格的考试方可享受加分待遇。面试人员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3:1的比例(不足3:1的以实际人数)确定。
4.加分规定。根据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和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等文件规定,对志愿服务西部、服务欠发达地区及 “三支一扶”计划等符合有关政策加分条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笔试成绩加3分;退役士兵按闽人发〔2006〕10号文件规定加分。
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可同时享受加分,加分后总分不设上限。曾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相应项目的加分。
加分名单将在面试前公示,有关加分材料请于5月20日前送三明市教育局人事科。
㈤面试。根据福建省教育厅(闽教人〔2013〕12号)和三明市公务员局(明人发〔2012〕33号)文件精神,面试由三明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面试人员名单在三明市教育局网站上公布。按规定免笔试人员与参加笔试人员同时竞聘时,一起参加面试。
面试包括片段教学测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片段教学测试。所有面试人员都要参加片段教学测试。片段教学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70分及以上。
2.专业技能测试。应聘体育、音乐、美术、幼儿园岗位的,还须进行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70分及以上。
面试成绩由片段教学测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各占50%构成。两项测试有一项不合格即不予录用。
㈥学校考核。应聘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岗位的,在面试后须由学校进行考核。考核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考核,学校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
应聘职业学校专业课岗位的,面试后学校考核另行安排。学校考核采用试讲、技能测试或综合素质考核等方式进行。职业学校要按规定制定考核方案、组成考核和监督小组,并提前报市教育局审核,经审核同意后实施。
四、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㈠初中、小学、幼儿园岗位应聘者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总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加权计算,总成绩70分及以上合格。
㈡普通高中岗位和职业学校文化课岗位应聘者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的45%和学校考核成绩的15%相加权计算,总成绩70分及以上合格。
㈢职业学校专业课岗位应聘者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的30%和学校考核成绩的30%加权计算,总成绩70分及以上合格。
㈣以上岗位若有免笔试人员同时竞聘时,初中、小学、幼儿园岗位应聘岗位的总成绩按面试成绩计算;普通高中岗位和职业学校文化课岗位应聘者考试总成绩按面试成绩的85%和学校考核成绩的15%加权计算;职业学校专业课岗位应聘者考试总成绩,按面试成绩的70%和学校考核成绩的30%加权计算 ,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应聘者名次按笔试总成绩排列;若笔试总成绩相同,再按面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应聘者名次按加试面试的成绩排列。
五、聘用
㈠体检由三明市教育局统一组织,根据招聘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若体检不合格,按招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要求执行,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凡在体检中隐瞒事实情况或弄虚作假的不予聘任或取消聘任资格。
㈡体检合格人员,在三明市教育局和三明市公务员局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
㈢公示无异议后义务教育学校拟聘用人员由市教育局根据学校岗位需求将聘用人员以电脑派位等统一调配方式分配到相关学校。
㈣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按管理权限报相关部门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并由学校依据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拟聘人员应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就业报到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个人档案等相关材料,5天内未与招聘单位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者视为自动放弃。
2013年7月20日前拟聘用人员无法出具原单位同意调出证明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相关说明
㈠本次招考对象不含已在三明市十二个县(市、区)公办学校任教的在编在岗教师。
㈡三明生源是指考入第一个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前户籍和学籍均在三明市的全日制普通教育毕业生。
㈢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公务员局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3]12号)要求,“对暂不具备幼儿教师资格的高校毕业生,允许先参加幼儿教师公开招聘,正式聘用后经培训合格,按有关规定认定相应教师资格。”
㈣根据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省公务员管理局(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省委编办《关于做好2013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3〕12号),三明市本次列入全省统一笔试的范围对象是幼儿园、小学、普通高中(含中职学校文化课)的教师岗位。
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211”、“985工程”高校和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本科毕业生、“九大美院”应聘美术教师岗位和应聘中职学校紧缺专业课教师教师岗位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因全省统一笔试没有安排中职学校专业学科岗位的专业知识考试(即4月20日下午的考试)。因此中职学校专业学科教学岗位的应聘者,必须选择三明考区做为考场,以便参加4月20日上午的全省统一笔试。专业知识考试另行安排。
㈤九大美院指中央美院、中国美院、清华大学美术学院、鲁迅美院、四川美院、天津美院、西安美院、广州美术学院、湖北美院。
七、注意事项
㈠咨询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将通过三明市教育网www.smjy.com.cn予以发布,请应聘者及时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咨询时间为2013年3月27日—4月9日上班时间。
咨询电话:三明市教育局:0598-8222954
㈡纪律要求
1.应聘者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者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责任自负。
2.严格落实回避政策。凡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
3.市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市教育局监察室电话:8224892
除福建省教育厅发布的《笔试考试大纲》外,三明市教育局及所属学校和教育机构没有举办或委托举办教师招聘考试培训班,也没有提供相应教材和复习资料。
本方案由三明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三明市教育局
2013年3月28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福建省教师招聘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