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泉州市洛江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通告
2013-03-28来源:福建省教育厅网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以及《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3]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中小学幼儿园师资需求情况并经泉州市公务员局核准,决定组织2013年洛江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专业要求

本次计划招聘教师39名,其中,中学教师3名、小学教师25名、幼儿园教师11名。具体岗位、人数及专业要求详见《2013年洛江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情况表》(附件)。

二、招聘条件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持有与岗位要求相一致的教师任职资格证书;

6.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3年4月1日至1995年4月1日期间出生),且未被洛江区各级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为编制内工作人员。其中,在职公办优秀教师参加应聘,年龄放宽至40周岁(即1973年4月1日以后出生);

7.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

(二)招聘对象

1.以下五类人员可报考中学教师岗位

(1)“985工程”高校或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师范类毕业生;

(2)高考前户籍在泉州或2013年4月1日前常住户口在泉州,且大学期间综合考评成绩专业排名前20%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师范类毕业生;

(3)高考前户籍在洛江区或2013年4月1日前常住户口在洛江区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师范类毕业生;

(4)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的高校毕业生;

(5)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的在职公办优秀教师。

2.以下三类人员可报考小学教师岗位

(1)高考前户籍在泉州或2013年4月1日前常住户口在泉州的全日制普通大专及以上学历师范类毕业生;

(2)高考前户籍在泉州或2013年4月1日前常住户口在泉州,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的非师范类毕业生;

(3)高考前户籍在福建或2013年4月1日前常住户口在福建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师范类毕业生;

其中: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岗位必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乒乓球专长的体育教师要求取得乒乓球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足球专长的体育教师要求取得足球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

3.以下人员可报考幼儿教师岗位

高考前户籍在福建或2013年4月1日前常住户口在福建的全日制普通大专及以上师范类毕业生。

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

网络报名时间全省统一为:2013年4月1-10日。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http://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教师招考”专栏进行网上报名。

应聘者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按网上提示要求,提供准确的个人报考信息,如因提供信息不准确或弄虚作假而影响考试的,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

在网上报名期间(正常上班时间),由洛江区教师招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人负责报考者资格初审。应聘者可于资格初审期间查询本人资格初审结果。应聘者须对本人所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实,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5月中下旬(具体事项另行通知),洛江区教师招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考生的资格条件以复审确认的结果为准。

资格复审时候需提供如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户口簿(有户籍生源要求的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计算机等级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件。其中:未正式就业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1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在校期间成绩单,在职公办优秀教师需提供所在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同意报考的证明。

(三)加分手续办理

符合省、市有关事业单位笔试加分政策规定考生应于报名结束后、笔试开始前的上班时间向洛江区教育局提交相关材料,办理加分申请手续。申请加分所需材料等具体事宜将在洛江教育信息网公布(网址:http://www.qzljjy.com/)另行发布,请相关人员及时予以关注。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包括:

1.符合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福建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规定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考生。具体项目包括:“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和服务社区计划。

2.符合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等。

3.符合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的意见》(泉委办[2007]68号)规定的服务期满三年且考核合格的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

加分人员名单将在洛江教育信息网公布公示。加分分值计入考生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笔试成绩,考生笔试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为准。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包括专业实践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总成绩以100分计算。应聘者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百分制)合格线以上方可参加面试,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百分制)方可聘用。

1.笔试(在总成绩的权重比40%):笔试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实施,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两部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总成绩的40%、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总成绩的60%。

笔试成绩于5月10日前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www.eeafj.cn)向应聘者本人公布。

时间:教育综合知识考试:4月20日上午

专业知识考试:4月20日下午

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在笔试成绩(加分后,下同)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考生为面试人选;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同时相应减少招聘名额。面试人选的具体名单将在洛江教育信息网公布(网址:http://www.qzljjy.com/)。

2.面试(在总成绩的权重比60%):以现场说课、问题答辩或专业实践技能测试为主要形式。

说课课题由评委组按不同学科拟定,并由考生现场抽题。考生用60分钟现场撰写说课稿后,进行时间不超过15分钟的说课。说课后,考生必须对评委组根据说课情况、涉及职位的知识、履行职位职责所需的能力而提出的问题进行当场回答,时间不超过5分钟。

时间:2013年6~7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泉州第十一中学

报考中学音乐、小学音乐、小学体育教师岗位者需进行专业实践技能测试(说课考核与技能测试在总成绩中的权重比各30%)。报考音乐教师岗位的考生在声乐(清唱)、钢琴、舞蹈三个项目中自选两项参加测试;报考体育教师岗位的考生需在室外进行体育专业项目实践技能测试。

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者需进行专业实践技能测试(说课考核与技能测试在总成绩中的权重比各30%)。专业实践技能测试报考音乐和美术(在总成绩中的权重比各占15%)。其中,音乐技能测试包括钢琴(自选演奏一首)、声乐(自选演唱一首歌曲)、舞蹈(自选表演一个舞蹈);美术技能测试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儿童画现场命题创作,测试时自备颜料、笔、纸、画架等。

面试评委由5-7人组成,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数为应考者的面试分数,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

(五)体检和考核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在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最后一名出现2人及以上总成绩并列的,取面试成绩较高者为体检人选;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一场笔试,按加试的笔试成绩排列。体检标准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医院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合格后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在校及待业期间各方面的表现,以及计生和综治等情况,考核方式主要为查阅个人档案、个别谈话、调查了解情况等,考核合格者方能聘用。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行为或不按规定提供相关考核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及考核合格者,经洛江区教师招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后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洛江教育信息网公示7天,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者,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一)2013年应届毕业生最迟须于2013年7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书材料;其他报考人员上述相关资格证书取得以及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4月1日。

(二)考生在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及聘用等环节,因本人弃权或不合格而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空缺人数,在该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三)为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公开,招聘工作在洛江区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监督电话:0595-22633676

(四)本次招聘的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及其他事宜的相关信息将在洛江教育信息网上发布。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查询。因未关注网站相关消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本通告未尽事宜由洛江区教师招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95-22633310(区教育局组织人事股)

2013年泉州市洛江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情况表

洛江区教师招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3月25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福建省教师招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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