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泉州市永春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通告
2013-03-28来源:福建省教育厅网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以及《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3]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中小学、幼儿园师资需求情况,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并报泉州市公务员局核准,决定组织2013年度永春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类别 学科 名额 岗位 招 聘 对 象 招聘范围
普 通 高 中 政治 1 永春一中 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师范类相应专业毕业的人员(其本科阶段需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相应专业毕业)或者“985工程”高校和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本科未就业的师范类相应专业毕业生,不需要参加全省统一笔试,直接采用面试形式。 福建省生源(即高考前户口在福建省的)或福建省常住户口(即2013年4月1日前户口在福建省的)。
语文 1
英语 2
历史 1
美术 1
体育 1 永春侨中
英语 1 美岭中学 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未就业的师范类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泉州市生源(即高考前户口在泉州市的)或泉州市常住户口(即2013年4月1日前户口在泉州市的)。
化学 2
生物 2
政治 1
地理 1
音乐 1
计算机 1
类别 学科 名额 岗位 招 聘 对 象 招聘范围
职 专 音乐学 1 职业中专学校 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未就业的师范类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永春县生源(即高考前户口在永春县的)或永春县常住户口(即2013年4月1日前户口在永春县的)。
舞蹈 1 职业中专学校 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未就业的师范类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福建省生源(即高考前户口在福建省的)或福建省常住户口(即2013年4月1日前户口在福建省的)。
制 药工 程 1 职业中专学校 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未就业的非师范类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 1
幼儿园 幼儿 (学前) 教育 40 各幼儿园 持有教师资格证书,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未就业的师范类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永春县生源(即高考前户口在永春县的)或永春县常住户口(即2013年4月1日前户口在永春县的)
小 学 英语 7人(横口中心1人下洋中心2人玉斗中心2人桂洋中心1人呈祥中心1人) 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未就业的师范类相应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永春县生源(即高考前户口在永春县的)或永春县常住户口(即2013年4月1日前户口在永春县的)。
体育 3人(横口中心1人坑仔口中心1人苏坑中心1人)
美术 5人(横口中心1人坑仔口中心1人玉斗中心1人桂洋中心1人外山中心1人)
音乐 3人(下洋中心1人坑仔口中心1人玉斗中心1人)
  

二、招聘基本条件

类别 学科 名额 岗位 招 聘 对 象 招聘范围
普 通 高 中 政治 1 永春一中 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师范类相应专业毕业的人员(其本科阶段需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相应专业毕业)或者“985工程”高校和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本科未就业的师范类相应专业毕业生,不需要参加全省统一笔试,直接采用面试形式。 福建省生源(即高考前户口在福建省的)或福建省常住户口(即2013年4月1日前户口在福建省的)。
语文 1
英语 2
历史 1
美术 1
体育 1 永春侨中
英语 1 美岭中学 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未就业的师范类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泉州市生源(即高考前户口在泉州市的)或泉州市常住户口(即2013年4月1日前户口在泉州市的)。
化学 2
生物 2
政治 1
地理 1
音乐 1
计算机 1
类别 学科 名额 岗位 招 聘 对 象 招聘范围
职 专 音乐学 1 职业中专学校 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未就业的师范类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永春县生源(即高考前户口在永春县的)或永春县常住户口(即2013年4月1日前户口在永春县的)。
舞蹈 1 职业中专学校 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未就业的师范类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福建省生源(即高考前户口在福建省的)或福建省常住户口(即2013年4月1日前户口在福建省的)。
制 药工 程 1 职业中专学校 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未就业的非师范类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 1
幼儿园 幼儿 (学前) 教育 40 各幼儿园 持有教师资格证书,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未就业的师范类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永春县生源(即高考前户口在永春县的)或永春县常住户口(即2013年4月1日前户口在永春县的)
小 学 英语 7人(横口中心1人下洋中心2人玉斗中心2人桂洋中心1人呈祥中心1人) 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未就业的师范类相应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永春县生源(即高考前户口在永春县的)或永春县常住户口(即2013年4月1日前户口在永春县的)。
体育 3人(横口中心1人坑仔口中心1人苏坑中心1人)
美术 5人(横口中心1人坑仔口中心1人玉斗中心1人桂洋中心1人外山中心1人)
音乐 3人(下洋中心1人坑仔口中心1人玉斗中心1人)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二)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身体健康,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身体条件要求;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78年4月1日至1995年4月1日期间出生);

(六)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为鼓励优秀人才参加应聘,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相应专业硕士研究生(其本科阶段需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相应专业毕业)或者“985工程”高校和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本科未就业的师范类相应专业毕业生应聘我县2013年新教师招聘职位的,不需要参加全省统一笔试,直接通过面试的形式竞争上岗,择优聘用。

三、报名

(一)参加全省统一笔试人员的报名

参加全省统一笔试的报考人员采取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

报名时间全省统一为:2013年4月1日-4月10日24时截止。

注意事项:全省统一笔试报名以县(市、区)为单位进行,每位应聘者最多可报考3个岗位(即3个县<市、区>)。应聘者要严格对照职位招聘要求,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方能报考;应在规定时间内上网报名和缴费,提供准确的个人报考信息。如因错过报考时间,或应聘者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无法参加考试,或审核不通过的,应聘者本人承担责任后果。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永春县教育局在网上报名期间(正常上班时间)有专人负责应聘者政策咨询并及时通过网络进行应聘者资格初审。联系电话:永春县教育局人事股0595-23880266

(二)直接参加面试人员的报名

符合直接参加面试条件的报考人员不必参加网络报名,通过挂号邮寄相关材料的方式报名。

邮寄的材料:《2013年永春县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尚未发放毕业证书由考生所在学校提供相关证明)、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正在办理中的提供由教育行政部门或应届毕业生所在院校出具的证明)、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就业推荐表的复印件(A4纸张)各一份;毕业生其他自荐材料。

通讯地址:福建省永春县桃城镇城东大街122号永春县教育局人事股邮编(362600)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3年4月19日(截止时间以邮寄日戳为准)。

四、加分手续办理

符合省、市有关事业单位笔试加分政策规定考生应于报名结束后、笔试开始前的上班时间向永春县教育局提交相关材料,办理加分申请手续。申请加分所需材料等具体事宜将在永春教育信息网另行发布,请相关人员及时予以关注。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包括:

(一)符合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福建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规定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考生。具体项目包括:“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和服务社区计划。

(二)符合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等。

(三)符合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的意见》(泉委办[2007]68号)规定的服务期满三年且考核合格的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

加分人员名单将在永春教育信息网公示。加分分值计入考生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笔试成绩,考生笔试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为准。

五、考试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直接参加面试人员的总成绩=面试成绩×100%)。

(一)笔试

笔试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实施,笔试时间2013年4月20日。

笔试地点、考试大纲、笔试内容及笔试成绩等信息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发布,请报考者随时关注“福建省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考网”的相关公告。

2013年5月10日前,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向各市、县(区)反馈笔试成绩,并向社会公布。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按笔试成绩(加分后,下同)从高分到低分,以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确定面试人选时不足1︰3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拟招聘人数的,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不能低于70分(按百分制计)。弃权面试的空额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确定面试人选时,最后一名考生的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则所有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入围面试人选具体名单在永春教育信息网(网址:www.fjycedu.com)公布。

2.面试人员资格复审

入围面试人选(含符合不需要参加全省统一笔试、直接参加面试条件的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供永春县教育局人事股进行面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提供审查材料者,取消其面试资格,面试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提交的材料:

①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县职专招聘的制药工程与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两个学科除外),教师资格证书正在办理中的提供由教育行政部门(暂未发放的应届毕业生由所在院校提供证明)出具的有关证明。

②毕业证书、报到证、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尚未发放毕业证书、报到证的,由考生所在学校提供相关证明,凭学校就业推荐表原件参加面试)。

③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毕业生自荐材料等。

④县级计生证明和县级综治证明(应届毕业生除外)。

3.面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通过永春教育信息网提前公告。

4.面试内容与形式:

(1)普通高中、职专、小学(普通高中音乐学科、职专音乐学和舞蹈学科、小学音乐学科除外):采用撰写说课稿和现场说课的形式进行,撰写说课稿采取从职专、中小学现行教材随机抽定一课在规定的时间内(2小时)进行撰写;现场说课由考生就撰写的说课材料进行现场说课,时间不超过15分钟。面试成绩=撰写说课稿成绩×50%+现场说课成绩×50%。

(2)普通高中音乐学科、职专音乐学和舞蹈学科、小学音乐学科:采用撰写说课稿、现场说课和专业测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撰写说课稿成绩×25%+现场说课成绩×25%+专业测试成绩×50%。

①撰写说课稿采取从职专、中小学现行教材随机抽定一课在规定的时间内(2小时)进行撰写。

②现场说课由考生就撰写的说课材料进行现场说课,时间不超过15分钟。

③专业测试:

A.自弹自唱一首自备歌曲,时间不超过3分钟(25分);

B.表演一个自备舞蹈,舞曲自备,时间不超过3分钟(25分)。

说课课题的范围:

高中教师:中学现使用的高中新课程教材必修(一)教科书。

政治:人民教育出版社

语文:人民教育出版社

英语: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历史:湖南岳麓出版社

美术:湖南美术出版社、现代美术教育研究所编著的《绘画》教科书

体育: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的《体育与健康》教科书

化学: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江苏教育出版社

生物:人民教育出版社

地理:人民教育出版社

音乐: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的《音乐鉴赏》教科书

计算机:教育科学出版社出版的《信息技术基础》教科书。

职专教师:

音乐学: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推荐教材中等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教学用书(基础版)《音乐》(高等教育出版社)

舞蹈:中等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教材(第二版)《舞蹈》(高等教育出版社)

制药工程:高职高专“十一五”规划教材《现代生物制药工艺学》(化学工业出版社)

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高等职业院校教材《机床数控技术基本常识》(高等教育出版社)

小学教师:小学现使用的四年级教科书。

英语: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英语》第三、四册(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体育: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师用书《体育》3-4年级(课程教材研究所、体育课程教材研究开发中心编著人民教育出版社)

美术: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美术》四年级上、下册(湖南美术出版社)

音乐: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音乐》四年级上、下册(湖南文艺出版社)

(3)幼儿园:采用以下形式进行:

①自弹自唱一首自备歌曲,时间不超过3分钟(25分);

②表演一个自备舞蹈,舞曲自备,时间不超过3分钟(25分);

③讲述一个自备的童话故事,时间不超过3分钟(25分);

④简笔画测试,时间为15分钟(25分)。

六、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含直接参加面试人员)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进入体检。若出现总成绩且笔试成绩均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取面试成绩较高者为体检人选。

体检标准按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者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医院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二)考核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阶段将对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业成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与聘用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对拟聘用人选在永春教育信息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咨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小学英语、体育、美术、音乐教师岗位,由拟聘用人选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优先选择应聘单位。

八、其他事项

(一)考生在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及聘用等环节,因个人弃权或不合格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岗位空缺数在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按有关规定等额递补。

(二)县职专招聘的制药工程与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两个学科的新教师必须在试用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2013年应届毕业生最迟须于2013年7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书;其他报考人员上述相关资格证书取得以及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4月1日。

(四)报考人员必须于体检前提交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

(五)本次招聘的面试、体检、资格复审以及聘用公示等信息将在永春教育信息网发布,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查询。因未关注网站相关消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六)为确保招聘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5-23898249。

(七)本通告未尽事宜由永春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另行研究确定。

永春县教育局

2013年3月24日

附件:2013年永春县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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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永春县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报名登记表.doc》来源于福建省教育厅网,最近更新201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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