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大学是江苏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地处风景秀丽的历史文化名城、具有“联合国人居环境奖”“全国文明城市”殊荣称号的江苏省扬州市,与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瘦西湖毗邻。
经过百余年的历史传承和建设发展,学校已形成办学规模较大、学科基础坚实、办学特色鲜明、综合实力较强、办学条件优良、对外交流活跃的办学格局。现有普通全日制本科生34700多人,各类博、硕士研究生8400多人,成人学历教育学生11000多人。现有27个学院,107个本科专业,有6个国家级特色专业,拥有3个国家级教学团队,29个省品牌特色专业,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0个中央与地方共建实验室,2个专业的人才培养创新模式被列入国家级实验区,14个省级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拥有14门国家精品课程,1门国家双语教学示范课程,2个专业的人才培养创新模式被列入国家级实验区,1项成果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
学校师资结构合理,综合实力较强。全校现有教职工3780多人,其中专任教师2000多人,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1200多人,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23人,国家级、省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29人,博、硕士生导师1430多人。作为全国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现有博士后流动站13个,博士点74个、硕士点277个,博、硕士专业学位14种;拥有国家级重点学科2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省优势学科4个,省一级学科重点学科6个,科学研究机构84个。
为实现学校由“规模大校”向“内涵强校”、“改革名校”向“质量名校”的转变,现面向海内外招聘江苏特聘教授、扬州大学特聘教授、讲座教授,诚挚欢迎各领域优秀人才来我校施展才华,共谋发展。
一、江苏特聘教授、扬州大学特聘教授
(一)招聘学科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与通讯、控制科学与工程、软件工程;化学、化工、高分子;水利工程;土木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建筑学;机械工程(含车辆工程);环境科学、环境工程、海洋生物资源;火力发电、新能源工程、电气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分子生物学;作物遗传育种;兽医学;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畜牧学、草学;数学、统计学;物理学-光电;肿瘤学、药学、生物医学;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中国史;经济学、管理学;体育运动生理学;美术学、音乐学。
(二)选聘范围
我校江苏特聘教授、扬州大学特聘教授面向海内外、省内外、校内外选聘。入选数量适当向海外倾斜,本校符合条件的在职教师亦可聘任。
(三)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德高尚,学风严谨,身心健康。
2.江苏特聘教授候选人原则上为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扬州大学特聘教授自然科学类原则上在45周岁以下,人文社会科学类原则上在50周岁以下)。
3.海外应聘人员获得博士学位后有连续两年以上的海外科研工作经历,一般应在国外高水平大学、科研院所获得助理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国内应聘者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其中江苏特聘教授需达到《江苏特聘教授选聘办法(试行)》(苏政办发〔2010〕4号)规定的获奖要求。
4.学术造诣高深,主持过重大科研项目,在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过多篇有较高影响因子的论文,或掌握关键技术,拥有重大发明专利,或在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研究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在本领域国际学术界具有较大影响;科研成果无知识产权纠纷。
(四)岗位职责
1.学科建设任务:正确把握本学科发展方向,提出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带领本学科在学科建设层次、学位点申报方面取得突破和成功,在其前沿领域达到国内领先水平,进而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
2、科学研究任务:面向国家和江苏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积极争取并主持国家和省重大科研项目研究,力争取得重大标志性成果。从事应用技术研究的应大力开展科研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
3、人才培养任务:领导或参与领导学科团队或教学团队建设,培养青年教师和优秀年轻学者。讲授本学科核心课程,指导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
4、学术交流任务:积极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提升本学科在国际国内学术领域的影响力和竞争力。
(五)聘期
江苏省特聘教授聘期三年。扬州大学特聘教授聘期为四年,其中聘期第一阶段为两年。应聘人员聘期内须在我校全职全时工作。
(六)招聘程序
江苏特聘教授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江苏特聘教授招聘方案由江苏省教育厅审定后统一向海外发布。
2.接受报名。应聘者于2013年6月30日前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面谈等形式向我校报名,并提交规定的应聘材料。
3.学校组织同行专家评审。学校成立由知名专家组成的同行专家评审委员会,严格按规定条件进行评审,择优确定向江苏省教育厅推荐的人选。
4.江苏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对评审通过人选进行考察和公示,并将拟聘人选报江苏省人民政府审批。
5.正式聘任。学校与江苏特聘教授签订聘任合同和工作任务书。
扬州大学特聘教授招聘程序:
扬州大学特聘教授长年招聘,应聘不受时间限制。应聘人员与我校人事处或相关岗位所在学院联系,提交应聘报名表,随附本人学习、工作经历和教学科研成果等证明材料,提出工作设想和计划等。
(七)支持方式(人民币)
招聘岗位 | 待遇 | 省政府奖金 | 科研经费 | 聘期内提供居住房 | 购房补贴 | 安家费 |
江苏特聘教授 | 不低于25万年薪 | 12万元 | 自然科学200万元 | >100 m2 | 100万元 | 20万元 |
人文社科100万元 | ||||||
扬州大学特聘教授 | 国家工资+每年10万元岗位津贴 | 自然科学100万元 | >80 m2 | 60万元 | 10万元 | |
人文社科50万元 |
补充说明如下:
1.对入选的江苏特聘教授自然科学类特别优秀人才(省属高校排前10名、部属高校排前5名)三年聘期内每人科研经费资助标准提高到400万元(省财政资助200万元,学校配套资助200万元)。
2.聘期内,学校为特聘教授提供暂住房一套,服务期限满8年可全额享受学校提供的购房补贴,满聘期不满服务期的可按年享受购房补贴。
3.学校根据具体情况,解决特聘教授配偶工作。其配偶如符合学校岗位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符合学校人才引进条件的,除适当增加购房补贴外,可按配偶本人条件给予同层次的科研启动经费;如需要学校安置但不符合岗位聘用条件的,学校每月为其发放配偶安置费(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时间与特聘教授聘期同步)。
4.学校积极帮助解决特聘教授在居留和出入境、落户、子女入学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5.学校根据需要,为特聘教授配备若干学术骨干和助手,为特聘教授组建学科团队提供支持。
6.学校根据岗位和条件,积极推荐扬州大学特聘教授申报江苏省特聘教授。被聘为江苏省特聘教授后,享受省特聘教授相应待遇,不再享受学校特聘教授待遇。
7.特聘教授聘任期满,不再享受特聘教授待遇,按学校实际聘任的岗位享受相应待遇。其特聘教授聘期合并计入服务年限。
二、讲座教授
(一)招聘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作风正派,治学严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优良的团结协作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2.身体健康,能从事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年龄:自然科学类原则上在45周岁以下,人文社会科学类原则上在50周岁以下。特别突出或紧缺的人才以及讲座教授,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3.具有博士学位。
4.国内(不含本校)应聘者应具有教授或相应职务;从国(境)外引进的人才一般应担任过高水平大学或研究机构副教授及以上相应职务。
5.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优秀的学术素养,胜任科研任务。
6.学术造诣精深,在本研究领域取得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的重要成就。
7.对本学科建设和学术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和战略性思维,具备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的能力。
(二)聘期及聘期内待遇
1.聘期原则上为1年,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应聘人员聘期内每年在扬州大学工作不少于2个月。
2.按在扬州大学工作时间,享受每月1.5万元工作津贴,按实际工作月支付。
3.工作期间学校提供良好的工作和居住条件。
(三)应聘须知
扬州大学讲座教授长年招聘,应聘不受时间限制。应聘人员与我校人事处或相关岗位所在学院联系,提交应聘报名表,随附本人学习、工作经历和教学科研成果等证明材料,提出工作设想和计划等。
三、2013年扬州大学各类专业人才引进计划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扬州大学人事处
通讯地址:扬州市大学南路88号荷花池校区行政楼524室
联系电话:0514-87971876
联系人:王老师、殷老师
邮箱:rsk@yzu.edu.cn
邮编:225009
学校网址:http://www.yz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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