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学前教育事业发展需要,促进我区学前教育城乡均衡发展,做好普及农村学前三年教育准备,提高农村幼儿园办学水平和质量,结合我区幼儿教师队伍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从被清退的蕉城区在册中师(幼师)函授毕业的代课教师中,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从事保育员、保安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蕉城区幼儿园教师(从事保育员、保安等工作)15名(其中84年前中函代课教师1名,84年后中函代课教师14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㈠招聘对象
2004年12月底按规定被清退的蕉城区在册中师(幼师)函授毕业的代课教师。
㈡招聘条件
1、政审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政治思想表现好,遵守社会公德,无违反计划生育和《信访条例》,无参加邪教活动,无犯罪记录。
2、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并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中规定的身体条件。
3、岗位条件:符合《2013年蕉城区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计划表》中提出的条件要求。
三、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1、报考时间:2013年4月1日至2013年4月10日,逾期不予补报。
2、报考形式:实行网上报考和缴费,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www.eeafj.cn”点击“教师招考专栏”图标进入网络报名系统平台,选择“委托考试”模块。
3、报考资格审核: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有关规定,核对本岗位报考条件;对所报考岗位条件设置要求是否相符自行判断,若有不实之处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并自行承担有关责任。
四、笔试科目、笔试时间和地点
1、笔试时间:2013年4月20日,参加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
2、笔试内容:参加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全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的教育综合知识考试部分。考试大纲见福建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fjedu.gov.cn/)和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eeafj.cn/)。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五、聘用办法、待遇及其他
1、招聘考试只进行笔试,不进行面试,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按招聘职位计划数1:1比例,根据各职位考生笔试入围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考核工作由蕉城区人事局、蕉城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福建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体检标准。拟聘用人员必须政审合格,在蕉城教育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按闽政文〔2008〕344号及宁区委办发〔2011〕82号文件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如果某考生入围后放弃招聘资格或取消聘用资格,或因体检不合格,其指标仍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考试分数并列时的优先顺序:中师(幼师)函授毕业的代课教师报考幼儿园教师(从事保育员、保安等工作),依次按代课年限长、学历高者、表彰级别高者(区级以上综合性表彰)顺序优先聘用。
4、被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一年,一年后经考核合格,按期转正定级,由用人单位正式聘用,聘用合同每三年签订一次,在服务期内不调动、不改行。
5、被聘用的幼儿园教师安排在幼儿园(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幼儿部),女性从事保育员工作、男性从事保安等工作,不服从分配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到工作单位报到上班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整个招考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确保公开招聘招考工作的顺利进行。
宁德市蕉城区教育局
宁德市蕉城区公务员局
201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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